沈国平回家的时候,家里的两个大锅都在烧着火,一个正在煮肉,另外一个则是在蒸窝窝头。
野猪肉分解好后,被放进下屋,这公野猪的肉不好吃,腥臊味重,所以沈国平说明天卖了去,他们都同意。
至于这两只狼的肉,不好卖,狼肉虽然跟狗肉类似,但还是有所差别,狼肉的纤维没有狗肉那么细腻,吃起来的香味也不如狗肉味足,所以,沈连宝做主,将那只小一点的狼肉给大哥和二哥分了大半。
头狼的肉则是准备给亲戚家送一些。
他们家里只有四口人,就算是顿顿都吃肉,也吃不了这么多。
“现在要是冬天就好了,肉可以冻住,还能给市里你老姨家送去点。”
那个对自己很好的老姨,不仅仅叶淑玲在惦记着,沈国平也在惦记。
“娘,你放心吧,等下雪后,我再上山的,打到的肉指定给我老姨送去。”
“嗯!”叶淑玲点点头,双手挪开木头锅盖,一股粮食的香味从锅里面散发出来。
这个时候的窝窝头都是用纯正的,不添加任何科技与狠活,所以口感不好,但是吃起来绝对健康。
“老大你把狼肉捞出来,已经熟了,换一锅水,把下水煮了。”
“好嘞!”
沈国平照着老娘的吩咐,把锅里烀熟的狼肉捞出来,然后刷锅,换水,将野猪下水都放进锅里开始煮。
这种烀熟的狼肉,可以直接蘸着蒜酱吃,跟烀狗肉一个吃法。
此时沈连宝已经跟两个哥哥喝了起来,他们竟然能够就着咸菜和凉拌的白菜喝酒,这一点沈国平很佩服。
“狼肉来了!”
沈国平用手蘸凉水,把刚出锅的狼肉撕开,装进盘子里,端上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