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
赵喜被沈国平说服,此时房门口的沈连宝看了一眼手表,发现时间差不多了,便开口招呼赵喜。
“赵喜,过来,咱们马上就要出发去接亲,来骑车。”
“来了,宝叔!”赵喜乐呵呵的去沈连宝身边。
这时候农村结婚其实没啥仪式,也没有伴郎伴娘的说法,去接亲人不多,一个是赵喜,骑着三轮车,另外一个叫于雷,是赵喜邻居家的孩子,同时也是沈国平的一位小学同学。
于雷跟关平一样,都是念完小学便不再继续上学,但是他平时跟沈国平走的不近,在关平开始给沈国平干活挣到钱后,他也想要像关平一样挣钱,但是他没有直接跟沈国平拉关系,反而因为跟赵家是邻居,平时跟赵喜走动的多一些。
其实,暗地里,于雷相中了赵悦,可他这个念头刚刚跟自己老娘说了一句后,便被老娘一句话打消。
“那是叶淑玲相中的大儿媳妇,你能跟沈国平竞争?”
于雷没有任何手艺,自从小学毕业后,便一直在跟着生产队干活,至于开枪,他会,但是打猎可不是仅仅只需要会开枪。
而且他们于家在金岗村人口不多,条件也不好,怎么跟几乎是坐地户的沈家相比?
更不用说,现在沈国平凭借自己的赚钱能力,将沈家变成金岗村首富,沈家不仅仅有好几辆自行车,还有两头老牛,最重要的是,还有一辆崭新的拖拉机。
可他于雷呢?连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都没有。
虽说这时候大家的一些理念还没有变,比如虽然穷,但是很光荣。
可思想理念是思想理念,跟实际情况相比,一个家里连肉都吃不上几顿的家庭,谁愿意嫁过来?
知道自己没有希望后,于雷便转换想法,开始坦然的跟赵喜来往,所以这次去接亲,他主动请缨,骑着赵喜的自行车,跟着赵喜一起去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