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去吧!”叶淑玲挥手撵人,好像有些不耐烦,沈国平觉得,自己的母亲好像是要跟悦姐说什么悄悄话,所以才会表现的这样。
不过他现在没有功夫探究这个,好在,沈国平的好奇心没有猫咪那么大。
他快步走到西屋,穿上衣服,背上枪,然后推着三轮车走出大门。
启动发动机,突突突的声音中,沈国平一路向东,离开金岗村。
金岗村和隔壁村的人,已经习惯偶尔听到这突突突的声音,也都知道,骑着这个三轮车的人,是金岗村的沈国平。
说他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这可一点都不是在吹牛。
李云龙这么说,可没人能够证明,而沈国平有这个名声,可不是自己吹出来的。
寒风对沈国平毫无影响,不过因为放眼望去都是一片白雪皑皑,所以沈国平拿出了自己在港岛买的墨镜,戴在脸上。
这也导致,有些路人在听到声音回头看他的时候,纷纷露出羡慕的神色。
这样的蛤蟆墨镜看起来非常的酷,加上他骑着完全不用自己蹬,更是让这些路人羡慕不已。
好在,这大冬天的,路上的行人不多,不然沈国平非要被羡慕嫉妒的目光所淹没不可。
一路来到红旗村,沈国平把三轮车推到三爷爷家的院子里。
不用他自己张口,屋子里的沈兴剑在听到突突突的声音时,便知道是沈国平来了,他已经站在门口,看着沈国平向自己走过来。
“怎么今天过来了?”
前两天沈国平刚来过一趟,给他送来了不少吃喝,这才过去两天,没想到沈国平又来了。
“我这不是要去公社么,顺路过来看一眼。”
“我这也没啥事,天天就在屋里待着,听听收音机,别说,这两天袁阔成在讲《三国演义》呢,别说,他讲的真好听!”
袁阔成的名字对于七零八零后之前的人来说,比较熟悉,九零后则是有些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