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份则完全不一样,乃是典型的雇佣合同。
王志超,每一年,都可以用歌曲以及影视版权,所产生的20%的收益,雇佣乐花公司,帮他管理娱乐圈之事。
当然。
所有的歌曲与影视版权,全都归王志超所有,乐花公司,只享受王志超支付的佣金。
王志超将那份前十年的合约一扔,拿起那份雇佣合约,跟叶姐说道:“叶姐,这份,应该就是你帮我争取到的吧~”
叶姐点了点头,说道:“没错,我知道你的野心,像被人吸血之事,肯定是不喜欢的。所以我力排众议,帮你争取到了,这份雇佣合同。只需要你每年影视收入的20%,我们就可以帮你,包圆你的娱乐圈资源,以及公关等等所有事。但是我们的付出,与你的付出,是成正比的。毕竟......公司归根结底,还是资本说了算。”
王志超点头,他很满意这个方案,毕竟他有信心,给自己在娱乐圈,闯出响亮的名头。
“叶姐,我现在可就一小透明,20%,你不觉得你们会亏本?”
叶姐点头又摇头,道:“公司是有这个顾虑,但在我的坚持下,他们愿意赌一把。况且,我相信,志超你不会让姐姐我失望。况且,你不会真的打算跟我们乐花绑定一辈子吧?”
王志超笑了三声,主动的伸出手。
“叶姐说的好,合作愉快。”
叶姐也笑着伸出手,跟王志超握了握。
“合作愉快。”
随着字签好,王志超也算是乐花的正式人员,虽然只是个寄养子,但花钱的,就是比那些没花钱的要有底气。
王志超说道:“叶姐,你也知道,糖人请我写了个主题曲,我等下就去给录出来,回头还请你帮忙交给糖人那边,至于费用,也要请你去帮我谈。”
叶姐点头道:“放心,我一定帮你谈个高价。”
跟叶姐离开,王志超就前往了京城的某个高档小区。
在这处高档小区内,住有很多的明星,最出名的,便是国内顶流女星杨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