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文广局的协议,在吴汉生教授的见证下,很快就正式签订。
福娃合作社以三十万的友情价,拿下了位于省府对面,那栋上下两层,总面积超过一千平米的黄金商铺的永久使用权。
消息一出,立刻在云州的商业圈里,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震动。
“听说了吗?府前街那家半死不活的书店,被人盘下来了!”
“谁啊?这么大手笔!我听说文广局那边,开口就要五十万呢!”
“好像是一家从下面县里来的,叫什么福娃合作社的公司。”
“福娃?卖菜的那个?他们哪来那么多钱?真是疯了!三十万,买个铺子,就为了卖几根葱,几斤白菜?”
云州本地的商人们,在茶余饭后,议论纷纷。
他们大多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乡下过江龙,抱着一种看笑话的心态。
在他们看来,这不过又是一个,被省城的繁华冲昏了头脑,跑来交学费的“乡巴佬”罢了。
然而,他们脸上的嘲笑,还没来得及散去。
一个更加重磅,更加令人瞠目结舌的消息,就通过省土地局的挂牌公告,传了出来。
福娃合作社,斥资两百万!
在云州东郊的经济开发区,一次性拿下了五百亩工业用地!
用于建设福娃合作社的第三食品加工厂,以及华东地区的仓储物流中心!
两百万!现金!
五百亩!
这两个数字,像两颗原子弹在云州的上空轰然炸响!
所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人,第一反应都是不敢相信。
“假的吧?哪家报纸胡说八道的?”
“两百万!他们是把整个县都卖了吗?”
“五百亩地?他们是要在里面种地吗?真是农民企业啊!”
质疑声,嘲讽声,此起彼伏。
但是,当省电视台的经济新闻,播出了福娃合作社与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式签约的画面时。
所有人都闭上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