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一回已经是上天的恩赐,她还没吃上几顿肉呢,可不敢赌那千兆分之一的可能性。

“吱呀——”

房门被打开,望朝端着盆洗脚水,轻车熟路走到炕边放下,又熟练地点起煤油灯。

昏黄的光晕漫开,望朝半蹲在炕边,细碎的光洒在他的发梢上,像是镀了层毛茸茸的金边。他睫毛浓密,投下小片阴影,随着低头舀水的动作轻轻颤动,鼻梁高挺,在光影交错间显得格外立体。

如果不是个傻子,他应该也是大队里备受姑娘青睐的对象。

“洗脚呀。”男人抬头,脸上带着几分憨态,“娘说了,不洗脚臭烘烘,不能上炕。”

江步月闷声应下,甩掉破洞草鞋就把脚丫子放进水里,过分刚好的水温让她忍不住长舒一口气。

“啊!”

望朝听见了,咧开嘴笑,在裤兜里掏了掏,掏出一颗大白兔奶糖卷开,丝丝奶香味扑鼻而来。

江步月眼神一亮,没出息地咽了咽口水。

糖啊!

末世后遥不可及的奢侈品,原主十八年人生,更是连糖纸都没摸过。

还没等她伸手,糖就被塞进嘴里,糖块触到舌尖的刹那,醇厚奶香轰然炸开,从味蕾一路甜到心口。

江步月惊讶抬眼,正对上望朝亮晶晶的眼睛,他歪着头蹲在炕沿,脸上挂着傻乎乎的笑,可眼底流转的细碎光芒,却比煤油灯还要明亮。

“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啊?”江步月嘴里含着糖,含糊问道。

“我娘说了,媳妇是老天爷赏的宝贝。”望朝挠着后脑勺,耳朵尖却悄悄泛红,“男子汉大丈夫,就是要对媳妇负责,要对媳妇好。”

“那你不怕我是个疯子?我疯起来打死你!”她故意把脚在水里搅出哗啦啦的声响,溅起的水珠落在望朝手背上。

“疯子好!”望朝头也不抬,扯过一条破布巾往她脚上按,声音闷在胸腔里,“疯子不会嫌弃我傻。”

江步月闻言,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她把这归于原主的同理心在作祟。

热水顺着布巾渗进指缝,望朝的指尖擦过她脚踝旧疤时,动作顿了顿。她突然抬脚,水花“哗啦”溅了望朝满脸,趁他抹脸的空当,猛地揪住他衣领往怀里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