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警方陷入困境时,他们换了一条思路,那就是,查一下王明的银行卡账户。
一调查果然出现了异常!
上面显示,在晚上11点多,他的银行卡上有一笔钱支出。
可是那个时候,法医鉴定,王明已经死了!
难道真的是为财杀人?
但是一般求财的,一般不会下死手,抢劫和杀人哪个判的重,他们还是知道的。
怎么也选富裕点的,年纪大一点的,不会挑年轻人下手呀!
再不济也挑个发工资的时候呀?
真的是为财杀人?
那后面为什么不取了?
警察立马调取了ATM机的监控,第一次取款的人包裹的严严实实。
驾驶的车辆是一辆黑色帕萨特。
想着戴罪立功的孙斌,端着泡面出现在监控室,他一眼就看出了那个人就是范同!
他可是全程参与了范同杀妻案的侦查。
调取过的监控不下百段,即使范同伪装得再严实,但是一个人走路的姿势体态,短时间内是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只是后来换了警察局长,大家的工作重心就放到了刘招华制毒案和千色网奸淫案。
此案也就一直拖到了现在,直到今日也没有抓到凶手。
没有想到范同竟然又犯案了。
随着监控中的帕萨特驶向小路,沁县警察局也失去了范同的踪影。
可就在这时,银行卡上出现了第二次取款记录。
两千块,在豫省!
然后是第三次,一万块,还是豫省!
直到银行卡单日限额。
难道?
难道范同已经逃亡到了豫省。
一时间警察局会议室陷入了沉寂,每个人心头都似乎笼罩了一层阴霾。
……
范同是知道警察早晚会发现王明被杀的事情的。
再加上他一个人,也没办法挖个大坑将人埋了。
只好就地取材,给他沉江了。
自从他在银行卡里取了一回两万块钱时,他就知道不能再取了。
再去就会暴露自己的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