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妮倒是知道魔法石,那可以熬制长生不老药水,让人永远活着。
这应该是很多有钱人的梦想,佩妮思考着自己现在到底算不算个有钱人。
反正比起马尔福家,自己肯定是个穷鬼。
所以她也不想长生不老,一直活着能干什么呢?做点自己这种遵纪守法好公民从来不敢做的事?
比如戴张面具冲到看不顺眼的人家里把人打一顿?又或者凭借着自己超快的奔跑速度和比别人强上一些的力气去抢劫?
如果自己真能长生不老,也不敢干那些事,毕竟佩妮觉得自己挺胆小的。估计就会找个营生一直干,一直活着,肯定能攒不少钱。
不过那些离她还是太遥远了,佩妮还真想问问那位伟大的炼金术士,活几百年是种怎么样的体验……这好像挺适合写书的。
佩妮还有个疑问。
“什么才叫懂炼金术?”
卡俄斯指着自己。
“我都被尼可·勒梅否定了,怎么回答你。”
“那是尼可·勒梅的答案。”佩妮好奇看着她:“我想听卡俄斯教授独属于自己的答案。”
“很简单。”
卡俄斯翘起腿,深棕色长筒靴上的系带一晃一晃的,看着很有型,佩妮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吸过去了。
“一门学科,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以有个学习炼金术的目标,但根据自己的理解探索自己做不到的事才是最舒服的事。就像魔法石,尼可·勒梅是第一人,别人做不到,但那可不一定,我会成为第二个。”
佩妮已经听卡俄斯说过好几次第二了。
“您似乎很执着于魔法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