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往县城开时,王猛还有点忐忑:“卫国哥,万一……万一输了咋办?”
“输不了。”赵卫国很平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在那摆着呢。”
县法院是栋二层小楼,青砖砌的,门口挂着白底黑字的牌子。法庭在一楼,不大,能坐三四十人。旁听席上已经坐了些人,有记者,有工商局的干部,还有几个闻讯来看热闹的。
胡老三被法警带进来时,头发乱糟糟的,眼睛躲躲闪闪。他请的律师是个中年人,不停地翻着案卷。
九点整,法官敲法槌:“现在开庭。”
陈律师先陈述:“原告靠山农科公司,于1988年注册‘靠山’商标,证号。被告胡老三经营的‘大山牌’作坊,未经许可使用与原告高度近似的包装,造成消费者混淆,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
他一口气说了十五分钟,条理清晰。赵卫国在原告席上坐着,腰板挺直。
轮到被告律师辩护时,就有点牵强了:“……我方当事人经营规模小,法律意识淡薄,并非故意侵权……包装虽有相似,但品牌名称不同,不构成侵权……”
法官打断:“被告律师,请出示‘大山牌’的商标注册证。”
被告律师语塞。胡老三在下面直冒汗。
质证环节,赵卫国出示了一组组证据。商标注册证、真假产品对比、工商查处记录、销售额下降的账目……最有力的是省食品研究所出具的质检报告——靠山牌蓝莓果酱的原料、营养成分都标得清清楚楚,而大山牌的产品,糖精、色素含量严重超标。
“这不是侵权的问题。”赵卫国最后说,“这是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问题。他们用劣质原料,加非法添加剂,吃出问题谁负责?”
旁听席上一阵议论。记者们飞快地记录。
胡老三的律师还想争辩,但底气明显不足。休庭十五分钟后,法官重新开庭。
“经审理查明……”法官开始宣判。
赵卫国坐得笔直,听着。每一条都清晰有力:侵权事实成立,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八百元,承担诉讼费用五十元,在县报登报道歉……
胡老三当庭表示认罪,不再上诉。他走到赵卫国面前,低着头:“赵总……我错了……”
“你错的不光是侵权。”赵卫国看着他,“是拿老百姓的健康开玩笑。做食品的,得对得起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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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三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从法院出来,阳光正好。王猛长出一口气:“赢了!”
陈律师也很高兴:“这是咱们县第一起商标侵权案,有示范意义。往后谁再敢仿冒,就得掂量掂量。”
工商局李科长也出来了,握着赵卫国的手:“赵总,干得漂亮!这回给那些想走歪门邪道的人敲了警钟!”
记者围上来采访。赵卫国想了想说:“我想说的是,乡镇企业要发展,得靠真本事,不能靠仿冒造假。咱们农民做企业,更得讲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