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封信是写给老家父母和大哥的,李世英打算劝说大哥带着父母前来,留在老家实在太难过了,不如来边疆,也没有那么多糟心事。
最重要一点,他担心父亲的身体,前世就是两三年后,父亲在某个夏日农活归来,坐在巷子口乘凉,吹了穿堂风,身体不适,就此偏瘫中风,最后去世了。
所以李世英的打算,是在父母和大哥赶来之前,先把户口落下来,趁着秋冬时节,盖几间夯土房子,这样亲人来了也有地方落脚容身不是?
而且他还要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赚更多的钱,到时候寄回老家,也好让大哥和父母有路费和来的花销。
七十年代农村生产大队制度下,一切都要算工分,下地干活、割猪草、给大队养猪养牛,只要是农村的活儿,都是要记工分的。
大哥李世德在老家的大队属于木工,李世英其实算是木工的帮工,他们俩也都是要拿工分的。
木工的日常工作,主要是维修制作各种农具,比如做个铁锹柄、做个木锨等等,本大队的社员们要做家具、打寿棺,也是木工负责的。
所以相比其他的社员们,木工不需要下地进行生产劳动,一般是按照出工的时间计算工分,比如李世英兄弟俩被大队书记派出去,给某个社员家里打造家具,那么每天就可以得多少工分。
但木工的劳动与下地干活又不同,所以也有些地方是计件计分的,比如木工接了本大队某社员委托打造棺材的活儿,一口棺材做完,社员支付多少钱,这个钱木工是要返还大队、以一个工分多少钱的方式计算为工分,然后年底集中分钱的。
李世英是打算找张全义商量一下,假如他落户一大队,他还是乐意继续当木工,不过边疆的许多情况与内地不大相同,他觉得计件赚工分更适合自己。
就李世英所知道的一些情况,他的有些木工同行,比如替人打一口棺材,得了一块五毛钱,返给大队一块二毛钱计入工分,自己还能够得三毛钱。
说白了,就是把年底一次结清的工分钱,在日常劳动中先挪用了一小部分出来,实际收入是不变的,关键是需要征得大队管事的干部们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