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2章 我去!这什么歌?

你可别喝太多酒,

走在地安门外,

没有人不动真情。

One Night in 北京!

我留下许多情,

把酒高歌的男儿,

是北方的狼族!】

再一次的花旦的唱腔,唱响着高潮。全场的气氛再一次热烈起来,连同嘉宾和评委在内,几乎已经没有人是坐着的了。

陆洪渊四十来岁的人了,也激动地站了起来:“我说这首歌主歌就起这么高的调,副歌和高潮怎么唱?原来是用京剧!天才!真是天才的想法。”

赵嫣然今天穿着典雅带着些小性感的修身长裙,此刻却是踩着高跟鞋,举着双手欢呼着。

五十多岁的王大艺,两只手高高举起,做出了摇滚的手势。

就连这次比赛一直摆出高冷人设的阚丈星,此刻都在挥舞着手臂。

【人说北方的狼族,

会在寒风起站在城门外。

穿着腐锈的铁衣,

呼唤城门开, 眼中含着泪。

喔! 我已等待了千年

为何城门还不开?

哇! 我已等待了千年,

为何良人不回来?】

当最后一段开始的时候,已经有人跟唱起来了。这跟唱如同一种强大暴力的丧尸病毒一般,快速地传染开来。现在的观众已不再是满足于聆听,而是一种宣告,一种共鸣。每个人都在歌声里,填入了自己的故事,那些在一个巨大城市里经历的爱与别离,渴望与失落,坚守与流浪。

在座的各位,大多都是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他们对于这座古老而现代的城市,有着别样的情怀,也有些深刻的认识。这座城市让他们经历困苦,经历迷茫,经历彷徨,经历悲欢离合,也经历友情和爱情。

在这首歌里,他们仿佛找到了所有人对这座城市的共同认知。

【One Night in 北京!

我留下许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