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刀忽然想起自己身上戴着的玩意儿。他一边嚼着食物,一边顺手从脖子里摘下一串沉甸甸的物事。那是一条宝石项链,鸽血红宝石的。
“儿子,拿着,这是爸爸给你的礼物,好好戴着。”
晓娥的眼睛瞬间就亮了。她岂能不知这串项链的珍贵?壮壮显然也识货,脸上露出受宠若惊的神情,连忙摆手:
“爸爸,这太珍贵了!这……这是鸽血红吧?颗颗饱满,颜色正,尺寸还这么大,六十四颗?这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小刀心里那叫一个舒坦,像三伏天喝了冰镇酸梅汤。瞧瞧!这才是他的种!识货!有见识!
这串项链,要是送给秦淮茹家那仨小子,虎头、二虎、三虎,他们保准当是二分钱一个的红玻璃珠子,还得嫌硌脖子。
人家壮壮,一眼就看出是顶级的鸽血红,知道价值连城,还不敢要。
“呵呵,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小刀不由分说,直接把项链塞到壮壮手里,“爸爸给的,你就收着!爸爸心里疼你,你妈妈把你教得这么好,长得这么精神,爸爸高兴!”
晓娥更是心花怒放,比小刀刚才在她身上忙活半天还满足。
她觊觎小刀身上这些宝贝不是一天两天了,只是知道太过珍贵,一直没敢开口讨要。
没成想,小刀随手就把这最大、最好的一串给了儿子!这证明什么?证明在小刀心里,她们娘俩分量重啊!
“爸,”壮壮摩挲着那温润的宝石,想了想,又递回来,“这项链太扎眼,也太重了。要不……我要您手上那串手串吧?这样,咱爷俩一人一串,戴着也方便。”
哎呦!小刀这心呐,简直要被这儿子的懂事给融化了。
他哈哈大笑着,利索地褪下手腕上那串同样质地的鸽血红手串,塞到壮壮手里:
“好!好儿子!懂事!爸爸开心!爸爸还没问过你,学业怎么样?还在上学吗?”
“上着呢,爸。明年准备申请美国的大学,希望能考上哈弗商学院。”壮壮把手串戴在腕上,大小正好,衬得他手腕更加白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