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朝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直接把他面前小桌板上的笔记本电脑拿了过去,放在自己膝盖上,拔掉了耳机插头。
下一秒,一段轻快的旋律从笔记本的扬声器里流淌出来。
那首歌的节奏明快而松弛,带着一种午后阳光照在草地上的慵懒感,每一个音符都像是被阳光晒过的鹅卵石,圆润而妥帖。
王冕的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张了张,又闭上,又张开,像一条被搁浅的鱼。
“等等等等……这是你写的?就昨晚?你借我吉他就是录这个?”
他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昨晚,凌晨,酒店的走廊里安安静静,他靠在床头一边刷手机一边等沈煜来还吉他,等到十二点半,等到眼皮打架,最后嘟囔了一句“沈煜你大爷的”然后翻了个身睡了。
而隔壁房间里,沈煜抱着他这把吉他,对着笔记本电脑屏幕上的录音软件,一遍一遍地拨着和弦,一遍一遍地调整旋律线。
窗外是北京的冬夜,房间里只有一盏床头灯亮着,他穿着那件灰色的卫衣,手指在琴弦上走了一遍又一遍,录了一段又删掉一段,直到找到最对的版本。
不是失眠,不是无聊,是一个准备向女朋友求婚的人,在借来的吉他上,写了一整夜的情歌。
而自己刚才都说了些什么?“借了别人的吉他,一晚上不还也就算了,连个谢谢都没说”?“他浪费了我的生命”?“我今天非要讨个说法”?
王冕张了张嘴,喉咙里像是卡了一颗没剥壳的菠萝蜜。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怀里那把吉他——云杉单板,玫瑰木背侧,定制款,平时自己弹都舍不得用指甲划。
昨晚沈煜用它写了一整夜的歌,一首接一首,写了二十多首。
自己刚才还冲他嚷嚷“我的吉他呢?有没有磕着碰着?有没有擦琴弦?”
他真该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