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德三陆军进攻珐国,瑛国派出远征军前往欧洲大陆参战。
六安向德三出售一批武器装备,包括直升机、火箭弹等。
苏国从芬国撤军,总伤亡37.5万,其中阵亡12万,失踪达3万。
芬军伤亡10万,其中阵亡2.5万。
双方以芬国割让4.5万平方公里国土(占总国土11%),租借科汉半岛30年为条件,达成和平协定。
月底,某员长迫于压力,以身体不适为由在南京通电下野,并将总统之位移交给李长官,名曰“代理总统”。
张延发表声明:“总统”为国家元首之职,非私人所有,“通电下野”违反民国宪法,不承认此类权力移交方式。
在张延的劝说下,李长官也发表声明,拒绝就任“民国代总统”。
7月初,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
会议讨论通过一系列议案:
第一,废除民国国号,改为华夏人民共和国,解散南京国民ZF,成立华夏人民共和国过渡ZF,改国都为北京。
第二,制定华夏人民共和国宪法,并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来自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行政权力机构。
第三,确定立法权、司法权和政府权力均来自全国人大授权,三者权力对等,互不统属。
第四,改组全国军队为华夏国防军,对外统称华夏人民军。
全代会内部成立常务委员会。
常委内部有立法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军事委员会、治安委员会等。
确定国家最高元首为国家主席,由人代会选举产生,票数必须达到55%以上方可当选,每届任期5年。
(备注:总席位3300人。)
国家主席有授权组阁的权力,也有解散政府的权力,但需得到全代会半数以上常委支持。
政府最高机构为国务院,执行者为国家总理,由国家主席任命。
8月初,张延亲自率领新生的海军陆战队,乘运输舰登陆台湾。
至月底,台湾及澎湖列岛光复。
9月中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在北京召开。
国党获得1185个席位,占总席位的35.9%,排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