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俏儿离他越来越近,因为来得匆忙,脚丫上穿的还是居家拖鞋,小碎步移动轻盈,竟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劲儿,和引人亲近的诱惑力。
沈惊觉垂眸,目不转睛地睇她的脚,心口一热。
“看我的脚干嘛,没见过拖鞋啊?”唐俏儿藏在拖鞋里的脚趾不自在地勾了勾,没给他好脸色。
沈惊觉眯了眯眸,“你一直都穿高跟鞋,我确实没见过你这么穿。”
“呵呵,我是彻底看出来你眼神不好了。”
唐俏儿扬唇,笑意疏冷,“过去三年,我几乎每天都是这副样子在你面前走来走去,你竟然说没见过。
我知道我一直在你眼里没什么存在感,如今婚都离了,你没必要这么再讽刺我一下吧。”
瞬间,沈惊觉心脏像停摆了一样,脸色都黯了。
是啊,他想起来了。
曾经只要他回到家,第一个迎上来的人,一定是她。
那时,她就是这样蹭着欢快的小碎步跑到他面前,扎着围裙,拿着小锅铲,素净白皙的脸蛋总是油汪汪的,冲他笑得温柔又贤惠。
他曾经嗤之以鼻的。现在回味,弥足珍贵。
“我们上车说。”沈惊觉沉了口气,拉开车门。
“就在这儿说。”唐俏儿眉眼全是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