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嘉先指着第 4 条 “隐性债务”,把《民法典》摊在桌上:“武总,你看这里 ——‘合理债务’没明确范围,关联公司也没列清单,要是玲珑有 10 家关联公司,每家都有几百万烂账,按这个条款,咱们都得扛!去年有家公司就是这么踩的坑,并购后关联公司冒出 800 万债务,最后只能自己买单,还被股东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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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府接着翻到专利条款,脸色也沉了下来:“我查了国家专利局,这 10 项专利里,3 项是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只剩 2 年,还有 2 项有优先权纠纷 —— 也就是说,玲珑不是唯一的专利权人,说不定还有其他公司也有使用权,咱们要是买了,以后生产产品,很可能被人告侵权。”
我让他们继续查,自己翻到 LOI 最后一页,发现夹着一份没标注页码的 “补充协议”—— 萧淑妃压根没跟我们提过!我赶紧打开,里面的内容让我倒吸一口凉气:“若玲珑并购后 3 年营收未达 1 亿,李氏需追加 2000 万投资,且不稀释玲珑原有股东股权。”
“这哪是对赌,这是抢钱啊!” 李义府凑过来看了一眼,忍不住喊出声,“玲珑现在每年营收才 2000 万,3 年要涨到 1 亿,翻 5 倍,根本不可能!到时候咱们不仅拿不到收益,还得白扔 2000 万,纯纯冤大头!”
令狐嘉也点头:“而且‘不稀释股权’这条最坑,咱们追加投资,股权却不变,相当于钱花了,控制权没增加,以后在合资公司里说话都没分量。”
我看着这份补充协议,心里瞬间清楚了:萧淑妃肯定早就知道这玩意儿,却故意藏着不说,就是想让我们签了 LOI,后续生米煮成熟饭。我让令狐嘉把这些风险整理成《LOI 风险分析报告》,附上法律条文、专利查询记录和纳税异常证明,每一条风险都标红加粗 —— 周一的筹备会,我必须把这些坑全摆出来,不能让集团跳进去。
周一上午的筹备会,气氛从一开始就不对劲。我刚把《风险分析报告》发给大家,萧淑妃就拍了桌子:“武明空!你这是故意找茬!不就是几个条款没写清楚吗?后续补就行!你现在拿这些‘莫须有的风险’出来,是不是不想让并购成?”
她越说越激动,还往我身上扣帽子:“咱们做商业谈判,讲究的是互信和让步!你这么斤斤计较,只会让李总觉得咱们没诚意,到时候项目黄了,责任谁担?是你担,还是我担?”
张诚和刘敏立刻附和:“萧总监说得对!武总监太缺乏魄力了,这么好的机会要是错过了,新能源项目今年都没法推进!” “就是,风险哪能完全没有?只要利大于弊,就该推进!”
老周和老赵看着场面僵了,想打圆场。老周说:“明空,风险确实存在,但李总的条件也不错,要不咱们跟李彬协商修改一下条款?” 老赵也说:“对,先别吵,解决问题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