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透过“拾光”乐队排练室的百叶窗,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消毒水味与吉他弦的金属气息,林晓梅正蹲在角落,小心翼翼地擦拭着昨天演出时弄脏的音响设备,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濡湿,贴在光洁的额头上,鼻尖微微泛红。
自从庆功宴上那场乌龙告白后,林晓梅的心情就像被风吹皱的湖面,久久不能平静。她既懊恼自己关键时刻说错话,又忍不住偷偷窃喜——庄小栋答应了“一起省钱”,这算不算一种特殊的羁绊?可每次看到庄小栋与苏曼卿对视时的默契眼神,她心里又像被塞进了一团湿棉花,沉甸甸的堵得慌。
“晓梅,麻烦帮我递一下扳手!”鼓手石头的声音从架子鼓后面传来,打断了林晓梅的思绪。她应声起身,转身去工具箱里翻找,却没注意到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的身影。
那是个身形清瘦的男生,穿着洗得发白的浅蓝色衬衫,袖口整齐地卷到小臂,露出干净的手腕。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后的眼睛透着几分腼腆,手里紧紧攥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罐,罐子里装满了深绿色的咸菜,封口处用保鲜膜仔细缠了好几圈,还系着一根浅棕色的麻绳。
“你好,请问这里是拾光乐队的排练室吗?”男生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像是怕惊扰了室内的安静。
林晓梅停下脚步,疑惑地打量着他:“是的,请问你找哪位?”
男生推了推眼镜,脸颊微微泛红,目光落在林晓梅身上,又飞快地移开,落在旁边的吉他上:“我叫吴博文,是……是你们的粉丝。昨天看了你们的决赛,特别喜欢你们唱的《筒子楼的故事》。”
他顿了顿,像是鼓足了勇气,又看向林晓梅,眼神里带着真诚:“我听说你是乐队的后勤,一直帮大家打理很多事情,觉得你特别厉害。我……我想跟你做朋友,可以吗?”
林晓梅愣了一下,没想到会突然收到陌生人的交友请求。她性格内向,平日里除了乐队的人,很少和外人打交道,此刻被陌生男生这样直白地看着,脸颊瞬间热了起来,下意识地低下头,手指紧张地绞着衣角:“我……我叫林晓梅。做朋友当然可以,只是……”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吴博文把手里的玻璃罐递了过来,脸上带着腼腆的笑容:“这个给你。是庄叔叔家自己腌的咸菜,我昨天在庆功宴结束后碰到他,他说你很会过日子,总是帮乐队省钱,特意让我转交给你。”
林晓梅下意识地接过玻璃罐,入手微凉,罐身还带着一丝清晨的凉意。她看着罐子里码得整整齐齐的咸菜,叶片翠绿,带着淡淡的盐香,心里泛起一丝疑惑:庄叔叔?是庄小栋的爸爸吗?他怎么会认识这个男生?
“我家和庄叔叔家是老邻居,住同一个胡同。”吴博文像是看穿了她的心思,主动解释道,“昨天庆功宴结束,庄叔叔拉着我聊了好久,说他儿子能得冠军,多亏了你们这些朋友帮忙,还特意夸你细心懂事,知道帮乐队省钱。”
他挠了挠头,笑容愈发腼腆:“这咸菜是庄叔叔腌了好几年的手艺,配粥、下饭都特别好吃,而且不用花钱买,省钱还美味。我想着你平时要帮乐队打理很多事情,可能没时间准备这些,就特意拿过来给你,希望你能喜欢。”
“省钱还好吃”这六个字,像一颗小石子,轻轻砸在了林晓梅的心上。她想起庆功宴上自己脱口而出的“我想跟你一起省钱”,脸颊瞬间红得像熟透的苹果,心里又酸又涩,却又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怎么会有人送礼物,理由是“省钱”呢?
排练室里的其他人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庄小栋刚调完吉他弦,看到门口的吴博文,皱了皱眉,随即认出了他:“你是吴博文?小时候住在我家隔壁那个总爱看书的学霸?”
吴博文看到庄小栋,眼睛亮了亮:“对,是我!小栋哥,好久不见,你现在真厉害,成了冠军乐队的主唱!”
“都是大家的功劳。”庄小栋笑了笑,走到林晓梅身边,目光落在她手里的玻璃罐上,看到里面的咸菜,忍不住笑道,“我爸这手艺可是祖传的,腌的咸菜配馒头,我能吃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