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得众人喜爱的是红烧肉,众人都坐好后,第一筷子都是夹向了肉。
客气是什么?他们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主家摆出来就是用来吃的,抠搜的主家压根不会摆出来,所以还讲什么虚礼?吃就完了!下手慢直接少吃两块肉!
五花肉肥润香烂,炒猪肝酸辣开胃,炒白菜也脆生生的带着股清甜味。
众人筷子都没停过,一口接一口的吃得满嘴流油,一边大口吃,一边还夸赞今天做饭的人手艺好。
秦封没替谢栗揽下这个名头,说今天的饭菜是秋婶做的,他夫郎只是帮忙打了下手。
王叔一家以前是佃户,也和村里人打交道,不少人都认识他,加之年前他们卖身给秦封当仆人一事,村里人都知道。
得知秋婶是王叔的媳妇,都夸赞他好福气。
王叔哪敢贪功,直说这是秦封教的手艺,他媳妇以前做饭是还可以,可没好吃到这个地步,这点他必须得承认。
“小六做饭是好吃!是我们家的这个”秦安也竖起大拇指夸赞道,想起年前的牛肉火锅,顿时觉得嘴里的肉都没那么香了。
“是不是啊,秦封可是读书人!”有人不信,读书人也会下厨做饭?
“我骗你干啥,爱信不信!比今天这个还好吃!”秦安瞄了一眼质问的人,也没和他杠,一脸你不信算了的样子,又伸筷子抢了一块肉。
瞥见他这样一脸淡定,似是胸有成竹,那人心里反倒信了两分。
嚼了嚼嘴里的馒头,他觉得今天这肉是他从来没吃到过的好吃,那么比今天这饭还好吃,该是什么样子?
是不是和县里的酒楼一样好吃?他心里揣测,其实他也没去过县里的酒楼吃饭,也不知道酒楼里的饭菜是何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