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我们去这里玩。”孟千游说着,把平板电脑递给沈朝云。之前一直保密,沈朝云不知道这件事。
“嗯?出去玩?”沈朝云笑着,接过平板。他一边看着一边往楼梯上走。他们两人刚吃完午饭准备上楼,到沈朝云的书房去喝咖啡。孟千游跟在他身后。
周末在家里,沈朝云穿得很软糯。一件乳白色薄款针织衫,很宽松那种。领口偏低,可以露出他的锁骨。搭配了一条浅卡其色棉麻裤,松松垮垮的,显着他很瘦。最近忙得没空去理发,沈朝云的头发长了,后面拖到了脖子,被他扎了一个小揪揪。发梢挡到了眼睛,他时不时拨到一边。
昨晚亲昵的时候沈朝云说,“明天我去理发吧,头发太长了。”
孟千游一手揉着他的发,吻他的喉结,“留着吧,这样也好看。”
想到这里,孟千游抬起手,又想摸一摸他的头发,就见刚上一节台阶的沈朝云转过了身,“这里很美很有名。”孟千游已经抬起的手,顺势落在沈朝云的腰上。
“我们走过去,从西福德沿着海边走。”孟千游站在台阶下面,他稍微抬了一点目光,看着沈朝云。
沈朝云抱住他的脖子,笑得眼睛弯弯的,“我好期待。”然后就贴到孟千游身上。
孟千游揽着他,看着他弯弯的笑意。他们在一起这两年多的时间,沈朝云比以前更爱笑了。这种弯弯的笑容,经常出现在沈朝云的脸上。
在那漾着笑意的眼睛里,孟千游能看到自己。他揽着沈朝云的手用了点力,沈朝云顺着他的力道侧过头吻他。
孟千游的酒量还可以,虽不敌袁华那种千杯不醉,但一般也不会喝醉。但每次沈朝云吻他,他都有点晕眩,就像醉了一样。沈朝云让他醉,沈朝云的吻也让他醉。
出发去英国的前一夜,两人在衣帽间收拾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