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寻人来顶罪坐牢,我不插手,但所要赔偿需得一千两白银。”
--------------------
第31章 律例
==============
“一千两白银?!”刘县令惊呼。
江家在福鹿县虽算得上大家族,可放在大祁却是不值一提。一千两对于江家而言,着实不少。
何况还要花银子给江思蕴寻人顶罪坐牢,前前后后怕是要花出去两三千两的银子呢。
刘县令为难的看着江思蕴,自是也不想将事闹到这种程度。
“宋姑娘,如此……不妥吧?”
“有何不妥?”
宋锦安将其中一手搭在扶手上,正好露出手背上的疤痕。正是那日大火被火灼了一下,都这些时日了,却还是有疤痕在。
她眸光一垂,看向手背,“大祁律例,故意纵火者,若有伤亡,徒五年。那日大火中,我虽说只受了皮外伤,但我那表弟却因此而卧床多日,这难道不算有人受伤?”
明知宋锦安是在有意找出些说辞对付江家,可刘县令也只得点头应:“自然是算的。”
宋锦安又道:“既如此,这江少爷该徒五年才是。可倘若真是五年,也就不能寻人前来顶罪了。刘县令不如将此话转告给江家,让他们自行决定,也免得你我为此烦忧。”
语毕缓缓站起身,正巧林伯端着茶水走了进来。
“今日这茶宋姑娘尝尝可还满意,倘若觉得尚可,晚些将那些茶带回去些。”林伯乐呵呵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