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夫人只觉好似是明白了,可想了想又觉不懂。她正欲问个清楚,但思及江以荇所言,又不敢多嘴,只等着刘县令继续将事情娓娓道来。
但这次反倒是江以荇忍不住问出口了,“刘县令当真要将吾儿下狱?”
甚至还是五年的牢狱!
“哪里是本官要将他下狱,分明是那宋锦安要逼着本官将他下狱啊!”刘县令说的分外委屈,好似这事他也是迫不得已为之。
随即,刘县令又将大祁律例为江家夫妇一一道来:
二十年前,大祁律例定下,除通敌叛国外,其余犯人皆可花钱免去罪罚。即便是死刑,亦可花五千两白银免去一死。
然而五千两白银实在太多,纵然有些家族依旧能拿得出来,但更多是出不起这些银子的。
于是在十年前,此律例虽不曾改,但民间多有寻人前去顶罪的事。即便是在天子脚下,这等事亦是常有发生。百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前去顶罪之人心甘情愿即可,届时犯人给顶罪之人些银两,也算是买那“顶罪人”的一条命了。
为了银子,多有穷苦百姓甘愿前去顶罪。甚至连死刑,也有人前去顶罪。
可如此一来却也使得穷苦百姓愈发疯狂,而那些达官显贵,却是愈发的肆无忌惮。
直到三年前,大祁频有命案发生。多为达官显贵犯事,却由穷苦百姓出面顶罪,且事态愈演愈烈。此时陛下才意识到此事的可怕,当即下了一道圣旨,要改此律例。
自那时起,此律例才改为徒三年以内者,可寻人前来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