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完全黑了,原本明亮的帅帐也变得有些昏暗。朱缨自己加了两根蜡烛,桌案上密密麻麻的字迹才终于又清楚了。
九丈岭,庸原,昌河,雪山。
春日将近,河上结的冰和山上积的雪,应该就快要消融了。
甲胄,弓枪,军帐,帅印。
南方与北方的气候千差万别,身边的人也少有重合,可时常出现在眼前的一干物件和场景,却又是相似的。
于是,江北军并肩作战的记忆就很容易被唤醒。
朱缨只身坐在帐内。
军帐之外,得胜归来的将士围坐在火堆旁取暖,怕耽误军情没有喝酒,只是一人捧着一碗刚出锅的热饭食,不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有男有女夹杂在一起。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与子同仇,与子偕作,与子偕行。[1]
朗朗高昂的歌声萦绕在百十里军营上空,一阵琴声泠泠响起赶上相和。猎猎寒风见此声势匆忙改道而行,带走了飘然而至的雪花。
朱缨不便出面,也怕扰了众人的兴致,悠扬小调洋洋盈耳,使她会心一笑。
雅乐长歌,素雪银装。
她又想起了谢韫,与此同时,那点强撑的倔强和倨傲终于向长久的思念投降。
朱缨磨墨蘸笔,一张崭新的信纸随之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