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黄三挑好了之后,老板给两人打包,而且还抹了零头。
从简单的聊天中,陆莺知道,这个老板姓孙,三年前才来这里。
衣服拿上,下一个是给陆明杉拿收音机和VCR录像机。
这个摊位上人特别多,东西都不好抢。
陆莺根本就挤不进去,于是跟黄三站在旁边看。
突然,她的余光秒到了一个专门卖首饰的摊位。
陆莺拉着黄三走过去。
虽然这个年代的首饰都比较粗糙,用料也比较便宜,有时候审美都比较灾难,但这么一个小小的发圈就不知道是多少人做梦都想要一个的。
不论在那个时代,女人和孩子的钱都是最容易赚的。
摊主看了眼她,可能以为她只是买一两个的,所以并没有搭理她。
陆莺指着发圈问价格。
老板瞥了一眼,漫不经心地说:“全部都是一毛钱,你要是买的多还可以再便宜一点。”
陆莺几乎把摊位上所有品种都拿了几种。
黄三一直在旁边看着,越看越不对劲,“福宝,你拿这么多做什么?就是每天换一个,你一年也戴不完。”
“我准备像你和三宝一样带回去卖,上次三宝给我买的发夹有好多人羡慕我,而且这个东西便宜又小,很容易带。”
虽然一件也有八九毛的利润,但是和衣服动辄十块,收音机三十块的利润是根本不够看的。
也难怪陆明杉和黄三看不上。
不过陆莺很清醒,自己也就只能卖这样的东西,再多的她买不起也拿不动。
她这次来只是试试,并不打算真的赚钱。
黄三看向陆莺的眼神一瞬间亮了。
仿佛淘金失败很久的淘金者突然挖到一座大金矿。
福宝才五岁就知道怎么赚钱。
再看看年纪差不多大的朗儿……
一提到这个侄子他就头痛。
小摊贩的老板也惊了,“你这孩子要自己卖?”
陆莺点头,“是的,老板给我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