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家庭主妇离婚案(2)

玫瑰法则 霏倾 1126 字 1个月前

宁稚洗完澡出来,张晗坐在贵妃椅上看书。

她笑着走到她身边坐下,问:“这么勤快呢?大晚上还看书?”

张晗笑着用下巴点了点她的床头柜:“刚有人给你打电话,打了好几个。”

“谁啊。”宁稚起身走过去拿起手机一看,“是程律。我先回个电话。”

她拿着手机坐到书桌前,打开电脑,给程儒言回了电话过去。

电话接起,程儒言说:“代雯今天去过所里了?”

“是的,她和她母亲一起来的。”

“她们的诉求是什么?”

“代太太说,最好是不离婚,如果一定要离婚,财产得分割到位。财产保全已经在进行中。”

“不离婚来律所做什么?给她们按离婚案件去做。”

宁稚咽了咽嗓子,说:“但我看得出代太太还是想保留这段婚姻的,我也跟她们说了,会先进行谈判,尽量保住她的婚姻。”

程儒言再次强调:“按离婚案件去做,代理费二十个点。”

“好。”

宁稚挂上电话,把手机丢到桌上。

张晗闻声看来,问:“怎了?”

宁稚就把代雯父母的案子描述给张晗听:“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直觉告诉我,又是隐匿婚内共同财产的性质。”

“为什么这么说?”

“丈夫在外头有什么生意,妻子和女儿一概不知,这就足以说明男方平时有意隐瞒,至少不想让妻女知道。”

张晗叹气:“这活儿不好做啊,难怪你领导要你收二十个点的代理费。”

“我明天先去见见这个代伟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