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钧言自告奋勇。
鹿曦摇摇头:“没事,让她自己试试吧,慢慢就学会了。”
“都弄到衣服上了……”
沈钧言有些迟疑。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鹿曦也发现了,沈钧言是个很爱干净的男人,出门前都会洗头发,每晚必洗澡,衣服鞋袜换洗的很勤快,指甲也都剪的整整齐齐。
这点鹿曦很满意,毕竟已经决定以后一起生活了,有个讲卫生爱干净的室友当然好。
“没事,咱们一会儿回招待所给她换件儿衣服,正好也让她小睡一会儿,睡午觉对身体好,下午要是出去玩,她也能有精神。”
沈钧言无有不应:“好,都听你的。”
鹿曦最近都在有意识的培养甜甜的作息,尽量不晚睡,中午也要休息一会儿,这样她不会闹觉。
果然,吃完饭刚回到招待所,她就揉着眼睛趴在了鹿曦怀里,嘟囔着想睡觉。
鹿曦抱着女儿眯了一会儿,醒来发现沈钧言已经把甜甜换下来的脏衣服洗完了。
他把衣服晾在招待所的窗口,突然牵住了鹿曦的手,轻轻说:
“下午我带你们去省城的百货商店吧?给你和甜甜买几件新衣服。这身衣服看起来很旧了。”
他洗的时候就发现了,上面有不少补丁。
鹿曦点点头:“也好。这件衣服……是拿我的旧衣服改的,我……”
她没说完,其实甜甜从出生到现在也没穿过一件儿新衣服,都是原主用自己的旧衣服改的。
现在她们娘俩穿的衣服,都是鹿曦留下的几件比较完整的,有一部分能直接cos乞丐的衣服已经被她扔了。
沈钧言心里一酸,也知道她没说完的话是什么意思:
“你不用但心了,以后你和孩子都会有新衣服穿的。我攒了不少布票,你尽管买,如果不够,我可以花钱找人换一些布票。”
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布包,翻开,里面是一沓钱和一堆零零散散的票据,他一股脑塞进鹿曦怀里。
鹿曦注意到还有一沓子信纸又被他悄悄塞回了胸口,有些奇怪:“你怎么随身带着些信啊?”
沈钧言手指一颤,语气都变得小心起来:
“这是一些……一些我之前写给你的信,但是我不满意,就没寄出去,都是……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