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入住友谊宾馆

沈念华捕捉到了那个表情。

她知道玉在哪儿。

或者说,她没把玉弄丢,只是藏起来了,或者卖掉了。

“王红霞,”沈念华慢慢走近她,“那块玉是白色的,上面雕着一朵梅花,背面刻着一个‘华’字。你要是真弄丢了,我会追责的。”

“追责?”王红霞瞪大眼睛,“你以为你是谁?你说追责就追责?”

沈念华说,“我是米国公民,华国警察会帮我找。”

王红霞的脸色变了。

八十年代初,“米国公民”这四个字的分量,比什么都重。

她咬着嘴唇,眼珠子转了转,忽然笑了:“行,算你厉害。玉我没丢,在我这儿呢,明天还你,但是你得让他们放了我。”

王红霞抬手指了指小高。

“现在。”

沈念华乐了,一字一顿道:“现在、立刻、马上!告诉我我的玉佩在哪里,否则,我不会手下留情。”

这人是真不懂法呀!

想想也对,这个年代,真正懂法的就没几个。

这还是省城呢,到了农村,那就更是法盲成群了。

一旁的小高也肃着脸:“王红霞,你现在抗拒从严,坦白从宽。你私自占有别人的贵重物品,再加上那么多的财物,足够你吃枪子儿了!我劝你考虑清楚再说话!”

王红霞被吓得一个哆嗦,虽然是女主,再现在还处于未完全发育状态,所以骨子里还是很害怕权势的。

“我,我说。就在我卧室的床底下,一个旧箱子里。在,在衣服最下面。”

王红霞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初一拿到那枚玉佩,就觉得这东西对自己很重要。

明知道不是自己的,但就是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这东西能让自己得到泼天的好处。

但是现在,呵呵,算了吧。

都要吃枪子儿了,还要啥好处?

王红霞的感觉模糊,但沈念华是知道剧情的。

几年后,王红霞就是凭借着这枚玉佩,得到了自己舅舅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