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金铃铛

她实际上,与温孤雪曾经有过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两个人,英雄配美人,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是,明媚出身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世家,母亲更是个养蛊炼毒的高手。

因为这个,温孤雪是青年一代最出色的人杰,正要问鼎大宗师,便始终没有提他们之间的婚事。

但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又是江湖儿女,并没那么多礼教顾忌,便有了春宵一夜。

温孤雪在床上,送了她一只家传的金铃铛。

他说,不管他走到天涯海角,只要她将这铃铛挂在窗前,他都会回到她身边。

明媚也觉得,自己既然已经是温孤雪的人了,自然是要倾心相待,于是,过了几天,她便也送了温孤雪一样信物。

一只蠕动的蛊王幼虫。

她还天真地如实跟他说:这蛊虫,是用她自己的血肉炼制而成的,并已经认那金铃铛为主。

服了蛊虫的人,无论千里万里,都会听见铃铛的声音,回到主人的身边。

她欢喜地将尚未长成的蛊虫递到温孤雪面前:

“你快吃了它。它会在你体内长大,陪你一辈子,保你修为大增,并且百毒不侵。而且,最重要的是,不管我在哪里摇铃,你都能找得到我。”

这本来是她倾尽心力,想出的最最长情的定情信物,可却十足十吓到了温孤雪。

他像看个怪物一样看着明媚,再看她手臂上剜肉的伤口,和掌心的蠕动的幼虫,一阵不可言说地反胃。

他只想找个寻常女子,共度此生,并不想找个动不动就割肉,让他吃虫子,还想给他当主人的女子。

从那以后,温孤雪便对明媚避之不及,大老远见了就跑。

最后,又为了彻底摆脱她,索性娶了看上去最最平凡的杜小俏。

宋怜慢慢合上手札。

一抬头,见陆九渊不知什么时候也跟了进来。

她将手札递给他看。

后面的事,只要稍微想了一下就知道了。

杜小俏也并不是什么寻常的普通女子,温大宗师受不了她怪异的脾气,只好死遁,躲了许多年。

但后来,他发现爱徒中了奇毒,生死一线,杜小俏束手无策时,便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将这只能解百毒,又能提升功力的蛊王送了他。

他既然那般嫌恶明媚,却依然将她用自己血肉炼化的蛊虫留了这么多年,可见,也不是完全对她无情无义。

只是……,两个人的命运,可能只是一念之间,便咫尺天涯,全成了恨。

宋怜摆弄了一下手中的金铃,看着陆九渊,忽然,叮铃,摇了一下。

陆九渊猛地抬头,看她。

她看着他的表情不太对劲,又摇了一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