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午十点十三分,青川酒店收到一封以我的名义写好的认错书。
传真从旧商会旁边的公共文印店发来,一共三页。第一页说我生前为扩大车队,侵占老阮应得的线路分成;第二页说六辆车是我主动抵偿,杜海只是奉命办事;第三页解释旧港那具尸体——死者自称贺青川,因债务与我发生争执,后来独自服药,整件事与公司任何人无关。
最下面有死者的指纹,也有他用“贺青川”三个字签下的名字。落款时间是八月十九日上午九点五十分。
阮文山已经死了十个小时。
黎真让文印店暂时留住原稿,店员却说发件人只带来一只信封,等传真结束便骑摩托离开。对方戴着头盔,没有进门,三页纸也没留下。传真机记录的号码来自街口一部投币电话,去查的人赶到时,话筒还在原位,听筒上只有雨水。
认错书写得很周全,连十二万元的旧账、六辆车的底盘号和阮文山右眉的疤都提到了。若我们把它交给见证处,车辆争议可以在一天内变成一笔普通的债务抵偿;若把它交给负责处理尸体的人,旧港的死亡也会有一个不再需要追问的解释。
一张纸同时替活人拿车,替死人认罪,还替真正动手的人省去后面的麻烦。
我让黎真逐字念完,没有马上判断签名和指纹真假。阮文山既然多年使用过我的名字,留下签字与指纹并不奇怪。真正的问题是,写这封认错书的人知道我们上午九点刚找到二〇〇一年的收据,也知道见证处因为缺少原件暂停登记。前后只隔二十分钟,消息已经从金鸥二楼传到公共电话。
三锁票箱打开时,屋里只有我一个人。盛勇送完钥匙便走,阿木守在旧港,黎真回了酒店。若消息不是从我们三人中泄露,就说明对方不需要看见箱子,只需提前猜到箱子里有什么。
我想起顾北山。他从不把最要紧的账放在别人以为要紧的地方。灾后结算簿塞在票箱与墙之间,车辆合作记要却压在票根底下。墓碑里的人能够找到复写联,知道十二万元,也知道三锁票箱,像是把顾北山这些年没说出口的东西全部翻过一遍。
十点二十七分,红姨打来电话。顾北山装算盘的旧布袋被人挂在培训楼后门,袋口沾着已经干掉的白色墙灰。里面没有账,只有一张北郊客运站的行李寄存牌,号码七十一,寄存日期是八月十七日下午两点。牌子背面用铅笔写了四个字:先认死人。
红姨认得顾北山的字。顾北山写“死”字时,最后一撇总要拖过田字格,因为他年轻时替人抄账,习惯给没结清的条目留下尾巴。这四个字也是同样写法,但铅笔印得很浅,像写字的人手上使不出力。
我让红姨不要亲自去客运站。她把寄存牌交给阿木安排的人,自己仍照常留在培训楼。上午八点答应的工资、住宿押金和回家车费已经发完,六十七名住在楼里的学员走了九个,其余人继续上课。门房被人抄走的二十三名管理人员名单也收了回来,没有人因为我的死讯被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