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干什么!”
秦桃仙视线中出现自己衣服变成了布条条的画面,黄色的布条,剪的细碎细碎的。
心疼死了,那是她最喜欢的衣服!不是找裁缝做的,是在百货楼买的,花了十几块钱呢!
每次回乡下穿这件衣服,生产队最瞧不起她的人都要凑过来说几句好听的话,看着她的眼神都在放光。
她就一件好衣服,朱春苗竟然给她剪了!
气死人了。
朱春苗把衣服一点点扔地上,手里拿着铁剪子咔嚓咔嚓活动了几下:“还能干什么,耳朵聋了吗?我们几个要吃饭了,你想饿死谁啊!”
“滚去做饭,在古代连妾都算不上的东西,就是没点眼力见,我们饿成这样了还在炕上趴着。”
“赶紧去,不去我把你头发都给你剪了。”
朱春苗的样子可不像在说笑,脸上的表情很认真,散发着浓浓的戾气,还有瞧不起的感觉。
秦桃仙有种感觉。
不应该是一种感觉,而是肯定的。
她肯定朱春苗压根没把她当人看,使唤她,不是仆人,而是一条路边的狗。
“你……你太过分了,萧家的穷亲戚上门来,把自己当个人物了,我告诉你,我和萧成达是有结婚证的,我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你,你别过来,你要干什么,放开我,我的头发,我的头发!”
朱春苗几步走过去,右手拿剪子,左手抓住秦桃仙的头发。
一剪子剪在她奔流盖(脑门)上方,平地弄出个两厘米长的头发帘,秦桃仙发质偏硬,直直的戳在脑门上面,丑的要死。
“朱春苗你放开我,我你不许剪我的头发,我要告到公安!我要告到公安!”
秦桃仙下的嗓子都劈了。
眼瞅着自己的衣服碎片从眼前飘落,已经心痛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