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我们分手吧。你固然英俊,但写小说这条路,我看不清未来。”
秋风对面坐着的柯蔻,碎花裙轻拂脚踝,长发如瀑,妆容精致,美貌自不必说。
“写作是我的梦,也是我奋斗的方向。”秋风眼神坚定。
“现实点吧,梦想能当饭吃?你的目标又算什么?同学们都已就业,唯独你还漂着。
我怎能与你共度余生?这世界,有钱才是王道,没钱的男人,连呼吸都是奢侈。”柯蔻冷笑,失望与鄙视溢于言表。
“我会成功的。”秋风语气平静。
“天真。”柯蔻嘴角勾起一抹嘲讽,手腕上的江诗丹顿闪烁着光,“这块表四万,我已被宝光集团录用为总裁助理,年薪二十万。”
“我的小说已上架,预估月稿费两万,年收入也不俗。”
“笑死,你以为我智商不在线吗?”柯蔻目光如刀,“原来你除了脸蛋,还会吹牛。我所知的作家,大多潦倒,从未见过赚钱的。”
“若无他事,我先告辞。今日还有两万字待更,不能让读者久等。”
秋风有强迫症,日不过两万字,便浑身不自在。
“秋风,你若肯求我,或许我还能考虑。”
柯蔻莫名烦躁,为何提出分手,他竟无动于衷?
“不必,单身写作效率更高。”
秋风态度坚决,价值观不合,无需多言,更何况是重生后突现的女友,他并无太多留恋,“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码字是我最大的乐趣。”
柯蔻如吞黄连,原以为秋风会痛哭流涕,乞求复合,说尽好话。
为何?
他竟无半点悲伤?
可恶,甚至还有一丝解脱的愉悦?
柯蔻如同打在棉花上的重拳,憋屈至极。
“其实,我还挺
花都大学的校门边,一家月巴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