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片反射出来的光蓦地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方总从公文包里掏出另外一份文件。
“这是我们在来之前拟定好的一个大致合同模板,你们公司已经看过了,他们觉得主要还是听你的意思!”
说完,把合同模板推到了江越面前。
“我们诺德想要给你签订一个五年的合同,代言费四千七百万!”
听到报价的时候,江越挑了挑眉:“哟,这么高!”
旋即瞪向了东哥。
东哥心虚地摸了摸鼻子,不敢跟江越对视。
据江越这段时间跟杨蜜白露的相处,了解到杨蜜的代言报价是两千万两年。
白露的报价是一千两百万两年。
都是按照两年来算的。
这么一换算的话,诺德给出的价格档位已经是把江越提到跟杨蜜差不多的等级了。
现在的江越虽然参加了《公路生存》以后,口碑变好,人气飙升,但总归是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硬作来支撑自己。
所以诺德开出报价,真的是给得非常非常多了!
但江越并没有被高昂的代言费冲昏头脑。
他仔细看完整份合同模板。
合同上特别注明,身为代言人一定要积极配合品牌活动,优先以品牌利益为重!
这一点,的确是代言人应该尽到的本分和职责。
但被诺德这么明晃晃的特别标注出来,难免不会让江越乱想。
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如果乙方,也就是江越方面违约的话,违约金是签约代言费的三倍。
这也就意味着,江越在未来五年,不能有任何负面报道、劣迹影响。
否则,需要支付给诺德三倍的违约金。
五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