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尔来不及多想,回首打出一片土雾,跳起狂奔。
他搞不清楚追来的是几个人,但一定会有那个可怕的狙击手。
逃命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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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光映现出手持鱼肠剑的张哲翰,笔直峻拔。
小春初樱右手举枪朝天,左手叉腰。
“出来吧王子。”张哲翰戏谑地叫道。
“你们终于来了。”弗拉基米尔脸色煞白,从树后跑出来,双手握着提泽纳。“比尔往那边跑了,咱们快追吧!”
“不必了。”张哲翰走到趴在地上的猥琐牛仔旁边,蹲下身。
脑袋上一个血洞,鲜血直往外冒。
牛仔并没有死透,张哲翰用鱼肠剑补了一剑。
“砰砰砰砰!”
湖边传来一阵急促的枪声。
“我‘弟弟’在赶鸭子呢。”小春初樱笑着说。
弗拉基米尔一脸迷茫。
“故意放他走的,他现在还不能死。”张哲翰抓起地上的帆布包背在肩上,“走吧,去和西雅图汇合。”
弗拉基米尔还没回过神来,愣愣地看着地上的尸体。
“金币呢?”张哲翰问道。
“在呢,还没谢谢你,”弗拉基米尔取出金币递给他,“要不是你最后时刻把金币给我,可能最后剩下的就是我。”
“先放在我这里吧,反正你也用不了。金币不在你身上,你更安全一点。”张哲翰说得好像是为对方着想。
“本来就是你给我的,我知道你捡到了我那个腰包。”虽然有些不舍,弗拉基米尔还是自己找了台阶下。
“那块蓝宝石还在吗?”张哲翰没搭理话痨,回头问小春初樱。
“在。”
“明天可能会派上用场。”
湖边小木屋,西雅图举着夏普斯步枪,枪口朝天。
比尔早已逃之夭夭,印第安士兵追了出去。
“你是天行者?”张哲翰问道。
“图帕克·阿马鲁,阿马鲁家族,欢迎你们到梅萨维德市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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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
黄土路。
没有电线的电线杆上,横钉着木牌。
白色油漆写的“Deadwood”,被太阳照得苍白。
木牌下面,一个魁梧的牛仔,双腿叉开,站在路的中间。
右手一支温彻斯特步枪,斜扛在肩上,脚下是一个帆布袋。
他在等人。
张哲翰带着小春初樱,沿着黄土路,慢慢走了过来。
小春初樱留在一百米外,单膝跪地,步枪抵肩,瞄准器里的准星叠着比尔。
弗拉基米尔蹲缩在后面,紧张地握着提泽纳。
张哲翰在离比尔15米处叉腿站立。
没有鱼肠剑,手垂在大腿两侧。
比尔把步枪扔在地下,双手垂在两侧,象牙枪柄旁。
西部牛仔从来不抢先拔枪。
先拔枪是怕死,杀了对手也是耻辱。
后发先至拔枪击杀对手才是荣誉。
没有人拔枪比他快。
但这并不是决斗,远处呈战斗姿态的狙击手,随时会让他眉心也来个血洞。
“我们并没有在追你。”张哲翰目光冷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