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我也要去

这把张氏气的当场动了胎气,幸亏家里有煮好的安胎药,这才保住张氏和肚子里孩子的命。

所幸之前卖的书还留下十几两,才能支撑到张氏生产,却没想到这一胎却是难产。张氏拼掉性命才把李清晓生下来。

张氏临死前还求给她接生的大陈氏和小陈氏,多多照顾她三个苦命的孩子。

这两个妇人原本就是心善之人,加上自家几个孩子都是李光宗免费教会认字的,所以都哭着点头答应了。还帮忙给张氏操办了丧事。

小婴儿的名字还是李清秀取的。她是会认字的,李光宗在世时有教过她认不少字。

她觉得妹妹生出来时小小的皱巴巴的,而且是天刚亮出生就取名为李清晓。

幸亏大陈氏送来十斤白米,还教她用米汤喂小婴儿,小婴儿才能勉强活了下来,只是严重营养不良。

还因李大壮和李二壮时不时的接济,姐弟三人虽苦但也能勉强活着。

却没想到张氏下葬不到一个月,二房趁李大壮和李二壮都去媳妇娘家探亲时,就想把李春晓卖给人伢子。

原因就是已干旱许久到处严重缺水,田里的农作物都无法生长。二房没了收入,刘氏就把主意打到小婴儿身上。

反正小婴儿一看就是营养不良,他们可以编造小婴儿生病带去镇上,结果就在镇上治没多久就一命呜呼。这样村子里的乡亲也没话说。

李老太非常赞同刘氏这个主意,于是就派刘氏联系人伢子和过来把小婴儿抱走。在与刘氏拉扯之间,刘氏不小心用力过度把原主推倒在地导致原主伤到额头没了性命。

至于为何李清秀能穿到这个小女孩身上?片段里并没有任何说明。李清秀对原主倒是挺惋惜的。

原主虽说平时是一个文静的女孩,但她很勤劳又能吃苦。因为是长姐,所以懂事的她小小年龄就学会各种技能。会做各种女红和家务活并且还会识字。

如果没被刘氏害死外加上如果父母没有死亡,原主将来或许能嫁个好人家,幸福平淡的过完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