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羊脂玉镯子不难找,但如此极品的两只却是天下难寻!”
张风一边说着,一边眯起眼看向‘宏山’:“好兄弟,我与你说实话!若不是我拿你当亲兄弟,这镯子我还真是舍不得拿出来!”
“你瞧瞧这镯子多漂亮啊,体若凝脂,看上去也温润细腻!我之前可是想留给我日后的媳妇戴的!我和我媳妇一人一个,一挽袖子就俩大镯子,看着多有面儿?”
小溪月不懂这些,但也看得出这羊脂玉镯子与方才箱子里的那些珠宝有所不同。
看上去就有一种又贵重又低调的感觉,像是从前去过的蒙蒙烟雨中的水乡。
而另一边的张风维持着一脸假笑,心里骂骂咧咧。
‘要不是我这手脖子太粗戴不进去,我肯定自己留着!这么好的东西也不知道这老东西识不识货,可别到时候当箱子里那些没用的宝贝一起卖了!’
‘算了,现在这时候,这羊脂玉镯子也是个能看不能吃的!该出去就给出去!’
‘总归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听着张风的话,小溪月眼睛往他猪蹄子似的手腕上看了一眼,又瞧了眼盒子里最大的那只镯子,暗暗摇了摇头。
最大的羊脂玉镯子因为是男子所佩戴的,因此圈口并不算细。只是张风本就长得五大三粗的,又一身肥膘,伸出的手都像大猪蹄!
就算那镯子再宽松个两倍,估计也是照样戴不进去的!
不过买卖赔不赔,那可就不好说了…
张风说完这些话,也在暗暗观察着‘宏山’。毕竟这老东西从前就是个胆小怕事,把那条贱命看到比什么都重要!
今日也不知道脑子搭错了哪根筋,竟然都敢跟他提起条件来了!
瞧着‘宏山’那张老脸,张风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儿,偏偏他又看不出丝毫破绽!
揉了揉一根毛都没有的光头,张风嘶了一声,把这归结于这几日风声太紧,他心里想的事儿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