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丝丝掏出一盒牛奶,坐在程以墨身边,开始吃早餐。
她的早餐是面包、牛奶。
面包是那种成品面包,香香软软,有草莓果酱夹心。
她刚刚起床,不太饿,简单吃一点就行了。
桑殷衡看着女孩靠着自己外甥,正小口小口地啃着面包。
像一只小心翼翼的小仓鼠。
桑殷衡忍不住又开口:“小姑娘,你不吃这些饭菜嘛?”
桑殷衡的意思很明显,放着香喷喷的饭菜啃面包,难道这饭菜有问题?
洛丝丝似乎被面包呛了一下,小手捂住嘴巴,轻轻咳嗽起来。
程以墨连忙体贴地,帮她把牛奶的吸管戳好,递给她。
示意她赶紧喝一口。
洛丝丝柔顺地接过来,喝了一口牛奶,缓解了咳嗽。
程以墨连忙替她向舅舅解释:“舅舅,你别吓到丝丝,她胆子小。”
随后,程以墨洋洋得意地表示:“这些饭菜都是丝丝特意给我做的,你们都是沾我的光。”
洛丝丝点了点头,小声道:“叫我阿洛。”
她正小口吸着牛奶,看起来乖巧极了。
从某种程度上说,其他人的确是沾男主的光,因为他给了一整袋晶核,所以别人不用再付饭钱了。
程以墨毫不犹豫地继续干饭,饭菜实在是太太太好吃了!
他幸福地大口嚼着,眼里像是亮起来星星。
米饭软硬适中,不会太烫嘴,米粒颗颗分明,晶莹剔透。
入口绵密弹牙,带着丝丝微甜,一吃就知道是那种日照充足的优质米。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饿了太久的缘故。
程以墨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就连末世前都没吃过。
浓浓的大米清香,让人回味无穷。
再说那三道菜,也是滋味绝了!
大块的牛腩吸收了,自然熟透的番茄的酸甜滋味,变得软烂浓郁,和番茄的汤汁相辅相成。
拌到米饭上,让人胃口大开!
那道土豆烧排骨也很赞,金黄绵密的土豆块,配上肉多骨头少的小排骨。
小排骨颜色红亮,汁鲜肉美,一咬就脱骨。
土豆咸淡适中,吸饱了肉汁,表皮颜色微深,内里金黄粉糯,一口下去,简直比排骨还要好吃!
那个海鲜杂烩就更香了!
主打一个鲜美!各种海鲜混合在薄薄的芡汁里,海鲜的精华滋味相互碰撞,变成更加浓郁的美味。
程以墨轻松地掰开一个帝王蟹的蟹腿,对着暴露出来的蟹腿肉就啃了下去!
这口感!这香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