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团经过十几分钟的商议之后。
审判长叶振宣宣布道:
“现在对被告人宁海政法大学校长朱乐,宁海政法大学学生管理处主任孙大海,钱氏集团董事长钱振东,作出以下判决!”
“判决如下,被告南宁海大学校长朱乐学生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孙大海,在贫困生补助金发放的过程当中存在贪污腐败现象,
并且联合被告钱振南,骗取国家贫困生补助金百万余元,
现判处三名被告人退回此次行为当中骗取的百万助学金
判处校长朱乐,剥夺其党员身份,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学生管理中心孙大海,身为此次贫困补助金发放的核心人员,不能做到知法守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钱振东,联合学校骗取国家助学补助金,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外,对于原告律师的第二诉求,学校对于几名贫困生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欠妥。”
“现责令这次事件负责人孙大海以及朱乐对原告沈仓进行经济赔偿,按照拘留14天的时间,每天以现金500元进行补助,总计现金6000元。”
“此外其他在案件期间,被囚禁的学生也以此标准进行补助!”
“第三,三名被告人,在学校学生实习方面,以权谋私,利用学生进行不正当的牟利,压榨学生的正常合法利益,事件影响恶劣,剥夺违法所得,涉案金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以上数罪并罚,判处校长朱乐,没收违法所的,赔偿贫困生经济和精神损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学生管理处主任孙大海,赔偿贫困生的经济和精神损失,没收违法所得,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钱氏集团董事长钱振南,判处无期徒刑!其所在钱氏财团,没收所有违法所得,总计5千万,
并且赔偿此次庭审过程中原告贫困生的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
“被告律师吴旗,在钱氏财团工作期间内,故意偷税漏税,造成巨大国家财产损失,判处有期徒刑5年!”
“此外,针对此次贫困生选举过程中不存在贫困生现象的学生并故意申请贫困补助金的,不得录用公检法系统,以及国家公务员。”
“其中就包括了钱郑凯等三十余名学生在内,稍后名单会在庭审结束后公布。”
“最后被告方将承担此次诉讼的所有费,以上!”
随着审判长叶正的法槌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