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节 贫民窟里的三个人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599 字 1个月前

杭州城外有个南下洼,是个“下只角”。按照现代的说法,就是贫民窟。

这里是外来的逃荒户集中的地方。每逢外地闹灾,灾民们就扶老携幼的从各地涌到省城来混口饭吃。有的死在这块成了路倒,有的度了荒又回去了,也有得就在这里落了脚。南下洼这个地方尽是水洼子,地势低,富春江水一大,这里准内涝,即不能种地又没法盖房。就成了一块无人过问的荒地。

逃荒的百姓就在这块荒地上落下脚来,用捡来的各种废料搭起窝棚来,渐渐就成了一个任何城市都有的棚户区来。这里原本就地势底下,污水很难排除,下起雨来立刻就积水,和各种垃圾混杂在一起,成为一个臭气熏天的大泥潭。

除了被迫无奈,只能在这里栖身的穷人之外,任何人即使路过也要掩鼻而过。

就在这密密麻麻的窝棚靠近一片坟地的地方,有一个窝棚里,此刻正坐着三个男人,围着一张缺了腿了小破桌子喝小酒,缺掉的桌腿用碎砖头垫着,桌子上放着一海碗螺蛳就是下酒菜――在江南这是最便宜不过的荤菜了,在河边湖边甚至用不着买,自己拿个碗去岸边摸就能弄上一碗。

虽然天还没有黑,屋子里却十分昏暗。桌子上已经点起了一盏油灯。窝棚是用碎砖瓦、小石头、烂木板、稻草和泥土混在一起搭起来的。没有像样的窗户,只有墙上开着个窗洞,镶着一块被人丢弃的破碎的明瓦。竹片和稻草做得屋顶十分低矮,稍微高大一些的人,站起来几乎头就要碰到顶了。

屋子虽然矮小而简陋,屋主人却在可能范围内把它收拾得很干净。砖头支撑着一张这里少见的竹床板,床上铺着一领破炕席,虽然破,却擦洗的干干净净。墙壁上挂着一顶破斗笠。靠着墙还支撑着有一块权作桌子的木板,上面放着纸墨笔砚――虽然都是账房先生用得那种便宜货,也说明这里的主人是个有文化的“读书人”。

桌子上,摆着几个肮脏瘪掉的锡串筒,三个破口裂缝的碗权作酒盅。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劣质黄酒的酒糟味。

难闻的酒气、三个男人身上的汗臭加上满桌子的螺蛳壳,如果这时候有人闯进屋来一看,一定以为他们正喝酒喝得起兴。而这三个人也正是利用这种假象在召开会议。

几天前在米骚动中挺身而出的郝元赫然正在其中,他穿着件打满补丁的小褂,把玩着手里的“酒碗”。

在座的另二个人,一个正是破靴党曹光九,他打扮的像个破落的读书人,另一个却是满脸伤痕,看上去十分狰狞,正是从当初从临高逃出去的苟承绚。

苟承绚自从从海南岛的溃军中逃脱之后,千辛万苦的逃回广州去。他不敢露面――这种大败仗必然会牵累很多人,自己这样身份不明的又从乱军逃出去的人很可能被当成髡贼奸细砍掉脑袋。因而他在广州不敢暴露身份,虽然身上还有二三十两银子,也不敢露白,干脆以行乞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