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婉婉看着祝明月问道:“西厢的病号怎么办?”
照以前的经验自然是感谢一番,送上不菲的金钱,在一定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总之好聚好散。
但现在把她放出去反而是危险,不啻于稚子怀千金于闹市。一个小乞丐别说财富,连食物都未必能留住。
祝明月冷起心肠,“她做乞丐多久了?”借此评估是否职业乞丐,以及背后的风险。
“她叫戚兰娘,不是乞丐。”林婉婉将来历道来:“原来是汝州农户,家乡遭灾出来逃荒,路上和族人失散了,稀里糊涂到了长安。”
“在野外还能采些野菜野果充饥,进了城才是衣食无着。本来想找路出城,阴差阳错遇上祝总。”
戚兰娘的情形和她们相反,三人到了野外才是真的抓瞎。
出身农户,能识别野菜野果,段晓棠思索一会,“她应该会种地吧?”
“肯定比我们会,”林婉婉一唱一和,“明月,我们不如把她留下来的,家里的杂活有人做,我们才能做自己的事。而且她能挺身而出可见心地好。”
心好是最没有根基的理由,不过既然段晓棠和林婉婉都同意,祝明月也不会反对。
三人一起到西厢,祝明月先进去,坐在榻边的小几上,开门见山,“我叫祝明月,昨天是你救了我。”
戚兰娘四肢蜷缩在被子里,低头道:“我没能救得了你。”声音越说越低。
“当时的情况,能站出来的就是勇士。”祝明月歪头看着她的眼睛,真诚道:“谢谢你。”
被子下戚兰娘手抓着衣角,有些紧张羞窘,“不用谢。”
祝明月接着问道:“你多大了?”
“十六岁。”
“我这里有份活计,做些家务,后院有一小块菜地需要侍弄。吃住四季衣裳全包,每个月工钱一百文。”祝明月可没有盘剥童工的负罪感,“你愿意做吗?”
“太多了。”戚兰娘不敢相信,家务和地里的活还需要特意请人做?这里是长安,也许和乡下不一样。“有吃住就好。”甚至觉得自己还是有些高攀,这里的伙食显然比以前家里好多了。
林婉婉觉得戚兰娘太实诚,冲进来,“这是你该得的,我们家里的活很多,可能还有临时任务,到时你做都做不过来。”让祝总想起资本家还有良心这种事可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