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着急回东北。
我和伊莉娜这一路上,走的并不急。
沿途路过哪个知名城市,都会驻足个一两天,进去转一转,旅旅游。
这一圈下来,回到原江市时,已经是半个月之后了。
离开原江市的那一天,我做了一件大事。
掰掉了李雷的牙齿,将他抛入江水中,在将他一丝不挂的丢在了火车站门口。
李雷做了对不起秦梦雨的事情。
我做的一切,也是受到了秦坚默许,官方上,这件事并没有引起注意。
但这件事在江湖上,却引起了轩然大波。
李雷是洪斌的表弟,这是整个江湖都知道的事情。
火车站还是洪斌的地盘。
而我特意将李雷丢弃在火车站前,就是一种狠狠打洪斌脸的行为。
我的行为,让洪斌为之愤怒。
他已经下了江湖追杀令,那架势,势必要弄死我。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被人江湖追杀通缉,没什么大不了的,既然洪斌要打,那就打!
大家都是一条命,谁怕谁啊!
这次去了一趟秦淮,收获颇丰。
五百万的资产,足够我为自己的江湖生涯开始铺路。
悄无声息的回到原江,我做事开始低调起来。
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在阳明区开一个歌舞厅。
孙兴的歌舞厅做的那么火爆,生意爆满,整个阳明区也就他一家像样的歌舞厅。
我认为,做一个歌舞厅,生意一定不错。
最重要的一点,是有了歌舞厅,我的弟兄就有一个落脚的根基。
弟兄们有了落脚点,有了赚钱的地方,才能招揽更多的弟兄来投奔我。
我才有机会在原江市,站稳脚步,创下一片属于我的天下。
说干就干,我以在阳明区的主干道,买下了一个门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