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法律宣讲会(下)

丛岛一中2 极光拾忆 2718 字 6个月前

紧接着游戏进入到下一个环节,鹿邑哲侧身对着大屏幕说道:“题目在这,如果觉得是错,需要说明理由。

“你们也可以查询一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条文,前十名的选手有十分钟的时间,十分钟后,请告诉我你们的答案。”

一语毕,一群人开始左顾右盼的拿着手机讨论,而一班的关注点也都集中到了季听风一个人身上。

但你风哥依旧是一副寡欲清心的模样,盯着那大屏幕上的题目一动不动,不知道是发呆还是沉思。

题目是这样的:

“某市家具装饰城举办一回馈客户活动,承诺“购买家具超过15万即可参与抽奖活动”,一等奖为“上汽奥迪轿车一辆”;二等奖为烘干机一台;三等奖为笔记本电脑一台。

“甲刚好消费16万元,且抽中一等奖,但在要求对方履行承诺交付轿车时,对方的法律顾问提出:该活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内容。

“请判断这个说法是否成立?”

于凡一顿搜索,皱着眉问:“哎,季听风,你到底有没有在想啊?”

苏凌也拿着手机在看相关条文,下一秒却看到季听风撑着头在傻乐。

苏凌一愣:“......你笑什么?”

然而还没等到季听风回话,就听到鹿邑哲拍了拍话筒,“时间到,请前十名起立并告诉我答案。”

苏凌偏过头小声问季听风:“你觉得对还是错?”

“错。”季听风瞟了眼四周的人,“你猜他们说对还是错?”

“......我只能说我觉得是错,但是他们没准都说对,毕竟法条那么写,但是如果答案那么明显,这题就没意义了。”苏凌捏了捏下巴,“但是我不知道错哪里?”

季听风嘿嘿一笑,“风哥等会儿跟你讲解。”

苏凌:“......”

说着他站起身,插着口袋往后靠在隔板上,懒洋洋的等着别人先回答。

而一群人也不出苏凌所料,答的都是“对”。

毕竟《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否则该活动无效。”

这上汽奥迪轿车,明显超过五万元。

轮到季听风回答时,他语气懒洋洋的说了个“错”,同时也是十人里唯一一个说“错”的人。

现场突然安静,一群人皆是一脸迷,这法条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还错?

语文理解能力有没有那么差?

眼神似炸弹般狂轰滥炸,于凡转过头去问他:“你认真的吗?”

“不然呢?”季听风低着头想了想,老妈好像处理过类似案件来着......

鹿邑哲看了看全场反应后,开口又问了一遍:“你确定吗?”

“嗯。”季听风看了眼巨型杰瑞鼠痞痞一笑,“所以答案是什么?”

“你的回答是......”鹿邑哲说着笑着左右看了看自己的的同伴,向全场卖了个关子。

一班锤胳膊跺脚的私下议论:“你倒是说啊,差你一个字吗?”

欧阳可星转头看苏凌,“凌凌你觉得对还是错?”

“我信季听风。”苏凌抱着手一脸淡然道。

欧阳可星:“......可是法条上写的意思不是无效吗?”

苏凌点点头,“嗯。”

“那你还信......”

“信。”

季听风听得一乐,看着苏凌,眼里的星星比灯亮。

紧接着鹿邑哲站起身,看着季听风好一会儿才开口:“可以说说你的理由吗?”

听到这话,季听风将视线从苏凌身上移开,抬头看向他,自信且慵懒道: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列规定,这个有奖销售明面上是违反了最高额5万元的规定,但是实则该规定的目的是在于维护市场竞争环境,而非禁止交易本身,所以这个判断是不正确的。”

苏凌瞬间眼睛一亮,恍然大悟,当即朝季听风竖起一大拇指,棒!

鹿邑哲也是不停的点头,脸上挂满了笑容,“你说的完全正确。”

台上的老师纷纷鼓起了掌,脸上全是震惊之色,本来还想着学生大抵是回答不出个所以然的,他们还特地做了PPT打算进行讲解。

目前看来,是他们小瞧了现在的孩子,真是后生可畏。

现场也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季听风压下椅子坐下,朝苏凌一眨眼,“哥厉害吧?”

苏凌一顿点头,“你超厉害的!”

然而苏凌懂了,现场还有一大堆不懂的,就比如于凡,搭着季听风一顿问:“什么叫非在禁止交易本身?这不是交易吗?”

季听风:“......”

他叹了口气刚想回答,就见有一个女生站了起来,有些扭捏的转身看向了季听风,脸颊微红道:“你能不能...能不能再讲一遍?没听懂。”

而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更多,一群人齐刷刷:“风哥,我们不理解。”

季听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