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自身难保呢,哪里顾得上养宠物?
沈连宇捧着胖兔子放到桌上,可刚放上去,那兔子就两腿一蹦,重新跳回了他怀里。
如此重复了两三次后,他有些头疼地试着去抓兔子的两只耳朵,想把它从怀里“拎”出去。
可那小东西看着呆呆蠢蠢的,动作却灵敏得很,它后腿一蹦就从沈连宇怀里跳了出去,然后转身咬住了沈连宇的手指。
柔软而细腻的舌尖在他的手指上舔了一圈,随后又放开了。
这熟悉的行为叫沈连宇打了个激灵,本来手里的动作还算轻柔,生怕弄伤了这个小家伙,这次却直接快准狠地拎住它的耳朵,把兔子整个提了起来。
他与小东西对视着,那双湛蓝的眼睛平静如湖水,看不出来什么东西,反倒是因为被他拎起来,四条腿正慌乱地乱踢。
应该……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毫无妖王尊严的某蠢货e=(o`))倒是支棱起来啊!
第28章
沈连宇眉间蹙起,抓着兔耳朵的手腕轻轻颤抖,一时不知道是是该把这只物种难以确定的兔子放下……还是先把它擒拿住,关起来。
他手上没用力,可毛绒绒的白团子本身就在拼了命地挣扎,难免在他手里晃荡起来
惊惶之下,那小东西竟是露出牙齿,发出了“叽”的一声惊叫。
沈连宇:“噗。”
确定了,能发出这么丢脸的叫声,这小东西绝不可能是明殊妖王。
明殊是个对自己身上的白虎血脉极度自傲的妖,生平最瞧不起的就是东麓州那些任由人类奴役的、没有灵智的畜生们,若是让他伪装成这副任人宰割的模样,怕是比杀了他还叫他难以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