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算个屁,他通通不在乎。
前半生,他没有亲情缘,从小就被送到了寺庙,甚至不能回自己家,在外人眼里,他是高高在上,薄氏财团的总裁,坐拥富可敌国的财富,私底下,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他冷血无情到了极致,不过阴暗爬行的怪物。
梅女士的身体早就不行了,是他的执念,让梅女士身上插满管子,吊着一口气,活到现在,其实那样的活着,不如早死了的轻松。
梅女士早就被病痛折磨的想死,但他不愿,梅女士一旦死了,这个世界真的就只剩他一个人了,他就是那样冷血自私的人,宁愿让梅女士痛苦的活着,也要满足他的执念。
就连他自己有时候常常在想,他有那么多的钱,为何填不满眉心的洞,如果往后几十年,就要像他一样,日复一日如同赚钱机器人一样的活着,有什么意义,死亡好像又很容易。
直到,他替秦家接回来了一个少年,起初,他眼里的孤僻死寂,像一具腐烂的尸体,让他仿佛找到了同类,产生了一时的兴趣。
但后来他发现,自己看错了,这个少年演技比谁都好,差点连他都骗了过去,他好像比秦家所有人都要聪明,都要努力,努力的让自己活的更好,他好像有十分清晰的目标,并且一直不断在为之努力,他聪明的不像一个秦家人,也越来越鲜活,是那种仿佛呼吸到了自由的新鲜空气,黄沙大漠中盛开出了一朵红玫瑰一样惊艳众人的鲜活。
跟秦轩的跳脱不一样,这种效果是富有顽强的生命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富有感染力的鲜活,悄悄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他的兴趣转变成了,想要将如此鲜活的生命力据为己有,变成为他孤寂余生的一抹亮彩,想要养着他,仿佛在养他自己曾经希望自己想要活成的模样。
他能掌控很多事情,就连整个秦家都对他唯命是从,唯独这个少年是例外,他试图掌控,却差点被反噬。
所以他决定放手,控制住自己的占有欲,但少年身上那独有的生命力依旧在吸引着他,他发现自己对他的感情,在悄然间转变成了另外一种情绪。
他亲情缘浅,没有太多的感情,他前二十几年没有喜欢,更没有爱上任何一个人,偶尔的心软,是他所剩无几的良知在作祟,以为剩下的几十年也要如此漫长孤寂。
却没想到的是,他跨越性别,喜欢上了一个人。也许不是喜欢男人,只是他喜欢的那个人正好是他而已。
而这个人,优秀到全世界所有人都要称他为一声少年天才。
他想,如果余生,能跟他一起慢慢走下去,好像也是一件很不错,甚至是他所期待的事情。
所以,什么道德,流言蜚语,名誉名声,统统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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