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又在这里管闲事呢。
合着你爱管闲事的毛病是改不掉了,是吗?
你也不看看,这都过了下班时间了,你还不回家!」
她拿起石凳上的刮胡刀,皱了皱眉头。
「啧啧啧,我们家进书的刮胡刀。
你竟然拿来给那个孩子剃头。
你也太不像话了,那个孩子头发脏兮兮的。
这刮过头发,进书还能用来刮胡子吗?
你简直就是败家子!」
「我不管!
李秋美,你得用你的私房钱给进书重新买一个新的。
否则,我跟你没完。」
陈翠珍说完,瞪了李秋美一眼,扔下刮胡刀就走。
陈翠珍都来公园里了,那就说明,他们已经吃过晚饭了。
以钱姣姣的德性,白天刚打的架。
这剩菜剩饭肯定也都被她倒了喂鸡了。
回去也没有吃的,李秋美索性去街上买点吃的再回去。
在一家小面馆,李秋美意外碰到了前世的好闺蜜“秦茹月”。
此时的秦茹月,还是这家小面馆老板的儿媳妇。
她和李秋美还不认识。
十多年后,在公交站台上。
李秋美救了低血糖晕倒的秦茹月,两个人成了好闺蜜。
见李秋美日子过得苦巴巴的,秦茹月就手把手的教她做卤面。
还拿出积蓄,帮她开了个餐馆。
靠着这门手艺,李秋美养活了婆家和娘家两家人。
可惜,秦茹月因为宫颈癌早早的就去世了。
死的时候,她的白眼狼女儿也没有来。
还是李秋美给她料理的后事。
这一世,上天既然让她们两个早早的相遇。
那李秋美就要带着好闺蜜一起改写命运。
秦茹月端着面条过来了。
「同志,你的面条好了。」
她轻轻的放下碗,转过身又手脚麻利的去收拾旁边的桌子。
一个穿着海魂衫的年轻男子,嘴里叼着一支烟进来了。
他对着厨房里的面馆老板喊了一嗓子。
「给我做一碗面,我肚子饿了。」
说完,找了张空桌子,一屁股坐下。
「秦茹月,过来把这张桌子再擦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