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修竹喝了一大口水,身子才暖了过来:“是这样子的,我前些时候,在后山挖了一个东西。
你能不能帮忙卖出去?我知道这样风险很大。
所以收益我们两个人五五分,怎么样?”
陆之野眼里闪过兴味,在后山挖到的东西?
“您拿出来看看?”
孔修竹搓了搓手,随后从身后的小布包里面拿出一棵白白胖胖的人参。
陆之野有些愕然,这颗人参比他之前挖的那颗还要大,根须什么的非常的完整。
孔修竹小心翼翼的把东西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面。
他不是没有见识的人,自然知道这东西的价值。
在京市,不少人手里都爱囤这玩意,还有人喜欢用人参泡酒。
陆之野在孔修竹把东西放到桌子上时,才看清楚他的手。
指甲周围红肿不堪,才十一月份的天,冻疮都已经起来了。
“卖的钱,你也不用给我,帮忙买些布和棉花。
到时候还要劳烦你找个人,做两身衣服。
另外买一双小孩的棉鞋,头花啥的。
帮我送到月月那里,多的钱,我都不要,给那家人,让他们照顾好月月。”
孔修竹的声音里带着哽咽,他们这个身份,出去一趟不容易。
他那天走了大半个晚上才走到县城里面,在那里等到天亮,终于见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闺女。
看到月月的那一刻,孔修竹多想冲出去好好抱一抱她。
可他知道自己现在不仅照顾不了月月,还会成为她的拖累。
如此,还不如让她在那户人家里平安长大。
如此,他就算是死,也安心了。
陆之野听着他如同托孤一样的话,顿时心里一个咯噔。
是啊,正常人,在经历种种磨难,以及身边人的背叛,恐怕早都不想活了吧。
也不知道这棵人参,孔修竹在这危机四伏的大山里面找了多久。
“孔老师,您也别说我不帮你,东西我可以帮你卖,你要的东西,我也能帮忙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