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为了安抚李学儒,主考官给他一个“誊录”的职务,让他进入翰林院队伍。
可是,心高气傲的李学儒不愿意担任这样抄抄写写的职务,他还要搏一搏,于是拒绝了。
又是一个三年后,李学儒第三次参加会试。
这次考试,李学儒可谓得心应手,下笔如有神助,发挥得淋漓尽致。
但主考官批他的答卷上出现了一处明显的错别字:提拔的“拔”字,写成了点拨的“拨”字。
这一次,竟是一字之错,又名落孙山。
正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进士,是有科举以来中国封建社会做官的“门票”,考不上进士,李学儒就失去了一条进入官场的阳光大道。
为此,李学儒陷入了苦闷和失落之中。
李学儒才高八斗,才压群儒,三次参加会试,都名落孙山。
当时,北京城有一位高士有感于此,仰天叹道:新江北流,惜九曲十八弯,学儒虽有状元才,但没有状元命。惜哉、惜哉!
没有走过科举之路,未曾考中进士,尽管你做了高官,也会被视为非“正途”出身,会被同僚瞧不起。
李学儒三次会试均名落孙山,虽然以雄才大略、经世致用的实学官至礼部尚书,后来皇上特赐他“同进士出身”。
但是,他也常常被朝中官员讥讽、嘲笑,连他首次赴京认识并视为至交、伯乐的李淳风也曾在一次三五知己聚会时,酒后讥笑他为“破例尚书”。
因此,李学儒对那些进士及第没有经世致用实学的官员也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而且还留下了“举人强于进士”的高论。
如果有人来见他,递的名帖上写的什么“进士”头衔,他可能要晾人家半天;
如果名帖上写的是“秀才”或“举人”,他不但会优先考虑接见,还有可能乐呵呵地过去与之握手,畅谈一番,这是李学儒同病相怜,与他们有“共同语言”的缘故。
虽然李学儒没能在科举路上圆了“进士梦”,但皇上特赐他“同进士出身”。
李学儒由于看不惯朝中大臣趋炎附势,遂产生不在朝上为官,做地方父母官的念头,并向皇上奏明。
皇上准奏,被朝廷派到肇州任知府。
李学儒饱读四书五经,有经天纬地之才,虽不做京官了,但做个知府太守地方父母官,日子倒也过得消遥自在。
有一次,有两个一瘦一胖的人吵吵闹闹来到衙门击鼓告状。
李学儒任肇州知府逾半年,还未正式坐过堂,审过案,今天碰巧,他倒想看看这僻野之间能有什么案可审。
于是,李学儒穿起官服坐堂,传令:“把击鼓人传上来!”
那个生得肥胖的人一到公堂,立刻下跪告禀:“大老爷明察,小民丁一青的岳丈临终之前,立下遗嘱说:“张一非吾子也所有家产尽给女婿外人不得侵占”说罢便呈上遗嘱。
李学儒看后便大声责骂张一非。
那个生得瘦弱的人也下跪告禀:“大老爷息怒,家父生前立此遗嘱是这样说的:“张—非,吾子也,所有家产尽给,女婿外人不得侵占。”说罢也呈上遗嘱。
李学儒看后,顿时一拍惊堂木,“拍”声一响,指着丁一青怒骂道:“我把你这个刁民,女婿是外人,竟如此够胆,争占遗产,左右听令,赏他五十大板,拉出公堂。”
丁一青怎知遗产得不到,还挨了五十大板,真是有冤无处诉。
原来,当地有个姓张的老板,生了一男一女。男的叫张一非,因为他是老大,村中的人都常叫他张一。张老板眼看自己老了,害怕死后亲手创出的家当败在儿子手上,所以整天对儿子说些生财之
道。
谁知这个张一非虽然已到了而立之年,但对发家致富不感兴趣,从早到晚在家勤奋读书。张一非确有个怪癖,他看中了那本书,任凭要多少银两,也要把它买下来。
张老板的女婿丁一青是个奸狡滑头之人,岳丈大人的家财,使他口水流了三尺又三尺,所以常常用各种方式恭维岳丈,装得一副十分孝顺的样子。
一年后,张老得了个不治之症,眼看在世没有多少天了,他怕死后家财败在张一非手上,便叫女婿和儿子到床前,对他们说:“张一非,你虽是我的儿子,但不成器;女婿丁一青行孝,恭顺,虽不是亲生,也是半边儿。我死后,所有家产都给丁一青。张一非你读你的书,不要与丁一青来争占我的财物。”
张老又怕死后,他俩相争起来。论起家规,女婿可能会欠理,便叫女婿端来笔砚,令儿子亲手记录。
张老说:“张一非吾子也,所有家产尽给女婿,外人不得侵占。父嘱。”
几刻钟后,张老咽了气。
丧事办完后,丁一青请来了大挂车,要运走岳丈遗下的家产。
张一非客气地说:“妹夫,父债子还;父业儿承,这是天经地义,素来如此的。你不要如此横蛮。”
丁一青一听便火了,大声道:“岳丈临终之时,有言嘱咐,并立字为据。我才说你横蛮。”丁一青说完后便大声骂起来。
张一非小声说:“妹夫,你我互相争吵起来,但争来争去都没有结果,不如我们去州衙,请知府大老爷判断吧。”
丁一青听后,理直气壮道:“去就去,有遗嘱为凭,难道怕你不行?!”
于是,就有了前面发生的一幕。
事后,李学儒发觉,张一非在记录他父亲的遗嘱时,按自己的意愿加上了标点。
李学儒亲身经历判审了这单公案,不由得感叹:想我李学儒,平生饱读诗书,学识过人,举人出身,大大小小也是朝廷重臣,想不到竟然在这个南蛮之地,一时被张一非玩弄文字游戏给骗了,一气之下,弃官不做,归隐泉林,办私塾,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