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星期天,天元八中放假一天。
天刚微亮,夜与晨的交替在这一刻悄然上演。万籁俱寂中,天边开始泛起淡淡的红晕,紫色的月光被一点点吞噬,取而代之的是黎明前独有的宁静与祥和。
陈墨随便套了条牛仔裤,上身挑了件白色T恤,又不是约会,不用穿那么正式,轻松自在最重要。
将枪拆成零件塞进背包,再带上唐刀以防万一,他听司空雪讲过城外的见闻,好像不大太平。
吃完早饭,在约定的十字路口等了一会。
司空雪开着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从远处驶来,车身线条流畅,透露出一种不凡的气质,陈墨不认识是什么牌子的。
她看到陈墨,下车打开了后备箱,帮陈墨把背包放进去。
今天司空雪穿的英姿飒爽,头发被简单地束在脑后,露出清晰的脸部轮廓,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
身穿紧身背心,勾勒出她曼妙的身材曲线,搭配一条黑色长裤和一双高筒靴,更是增添了几分帅气。
“你带什么东西啊?这么重。”
她有点好奇。
“带了几把枪跟物资。”陈墨没打算瞒着她,等会出去也要拿出来的。
司空雪看着他随身带着的唐刀,眼里闪过一丝好奇。
陈墨拉开车门坐到后座,才发现舔狗李旭东居然也在车上。
李旭东朝他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今天他穿的人模狗样,西装笔挺,领带打得整整齐齐,头发抹上了发蜡,梳得一丝不苟。
陈墨嘴角抽了抽,有点无语,这是去参加舞会吧,更意外的是他居然随身拿着把微冲。
感觉到陈墨眼中那一闪而过的嫌弃,李旭东心中不禁暗骂,他冥思苦想了一个晚上,才想出如此绝妙的穿搭,将西装的斯文与枪械的暴力,两种气质完美结合,
早上司空雪都看呆了,就陈墨这种住平民区的土包子不懂得欣赏。
这些话李旭东也只敢在心里说说,不敢说出来,怕被他打。
“咱们先去接我堂妹,她在天元六中读高二。”
司空雪熟练的起步调头,朝六中的方向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