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社稷一戎衣

迷雾麋鹿迷了路:老杜真的好爱二凤,还写过煌煌太宗业,树立甚宏达。

油菜花:那是他祖宗,十六分之一的先人。

如果把李渊那份一起加上,血缘更近。

吐鲁番的葡萄熟了:他在安史之乱爆发前,还感慨李唐王朝风雨飘摇,回首叫虞舜,苍梧云正愁。隐喻得更妙。

奶茶要加糖:大唐白月光,携三尺青锋立于天地间,创不世之功。

侠气满满。

银河系系花:他大概很希望,二凤掀开棺材板,出来平乱吧!

李世民抚上短须,从没听过这么妙的夸赞。

不就是重孙女的外孙吗,他认了!

魏征瞄一眼,怕再不拉住,陛下的胡子要翘到天上去了。

唯独李渊心底有些失落,没人想起,自己才是大唐开国之君吗?

高适扭头,若不提作者,他非得以为是李白写的。

李白击节赞叹,“妙,妙啊!”

太宗皇帝,大唐诗人最仰慕的皇帝,或明或暗赞扬过。

但都不及一句,“风尘三尺剑,社稷一戎衣”来的恰当。

李白尚且不知,这一句,受到当事人本人认可。

杜审言正要发表意见,立刻被周遭好友按下去,你是不是忘了,我们在武周治下?

糊糊:“天宝六年那场‘无人生还’的科举考试后,高适并没有自暴自弃。

反而在三年后,再度应考,这一次他考中了,任职封丘县尉。

高适在这个位置上,干得很痛苦。

杜甫或许正是看到小伙伴的经历,才不接受河西县尉职务。

天宝十一年,高适辞官,投入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帐下。

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爆发。

封常清高仙芝被杀,接替他们守卫潼关的就是哥舒翰。

高适为左拾遗,转监察御史,佐哥舒翰守潼关。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带刀。至今窥牧马,不敢过临洮。

但天宝十四年的哥舒翰,已不复当年英勇,身患风疾半身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