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进逼朱仙镇时,完颜宗弼正准备渡过黄河的时候,有个北宋时的太学生却要求觐见,对他说,太子毋走!京城可守也!岳少保且退矣!
完颜宗弼忙问,岳少保以五百骑破吾精兵十万,京师中外日夜望其来,何谓可守?
太学生说,不然,自古未有权臣在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以愚观之,岳少保祸且不免,况欲成功乎?
只能说北宋的太学生,对大宋朝堂党争认识得很清楚。
岳飞案在当时叫做‘诏狱’,是皇帝钦命的法律案件,罪犯由皇帝亲自下诏书方能定罪。《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保存有此案完整的判决书,指明了案犯的罪名及处罚结果,可见此案是奉圣旨办案,最后也由宋高宗最终裁决。
宋代审理大案和诏狱,在表面上依然有一套较为严格的司法程序。秦桧诸奸臣虽然能于其中起一定作用,但最终裁决权仍然掌握在皇帝手上,秦桧的权势再大,也是无法公开矫诏害大臣。
在杀岳飞问题上,高宗与秦桧是各怀鬼胎、互相利用的关系。在秦桧看来,不杀岳飞,难成和议。而宋高宗也有自己的打算。
第二种可能是金国要求,杀岳飞方可和。
实际上,杀岳飞之时宋金和议已经基本达成。总体上来讲,绍兴十年南宋将领们的军事行动是在执行赵构以战促和的战略构想,也就是在谈判时能有个筹码在。但是议和本身是必然的,不存在杀掉主战派以寻求和谈的需要。
最后达成的绍兴和议,实际上这却是一份极为屈辱的投降协议。南宋和金国东以淮河中流为界,西以大散关为界,这意味着整个中原地区都拱手让给了金国,其中包括极具战略地位的唐、邓二州。
南宋每年向金国纳贡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纳。此外,南宋不得在边境各州驻扎重兵,如果有宋人逃往金国,南宋这边不得继续追捕,如果有北方的人逃往南宋,南宋则必须将其抓捕并引渡给金国。
更屈辱的是南宋要向金国称臣,金国皇帝册封宋高宗赵构为宋皇帝。南宋和金国往来的文书中,南宋称金国为‘上国’,称自己为‘弊邑’。宋高宗在派人送给金国的誓表中自称为‘臣构’。
这份和议没有一点让南宋朝廷占便宜的地方,折损己方一员大将,换来了什么?”
迷雾麋鹿迷了路:传说是为了换回韦太后。
骄傲的猪猪:时间对不上,金国是岳飞被害后,才知道的消息的。
吃不饱的大可爱:有没有可能是挟寇自重,给朝廷的主和派主战派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