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南北榜

赵匡胤想起被后唐册封的归义军节度使,也曾遣使来宋。

大宋希望归义军能牵制定难军,碍于路途遥遥,中间隔着辽国,只能给予精神上的支持。

如果扶持归义军,在西北方扎下一个钉子……至少能可以牵制西夏。

糊糊:“到了元朝时期,异族之身统御中原。

地域歧视之下,掩盖的是民族歧视,也就是四等人制度。

即按照其征服地域的次序,分为草原本部蒙古人、中亚为主色目人、中原汉人、江南南人四等。

注意,这个说法在元朝没有正式的律法条文明确写出来,是清末的学者屠寄,在《蒙兀儿史记》中总结出来的。

当然,实际上元朝的确是如此施行的。

北宋中期以前官方性质的地域歧视影响了很多南人的仕途经济,那蒙元则把地域歧视演变为民族压迫的幌子,也就是一种加强版。

以地域歧视为表,行民族压迫之实。理由也很冠冕堂皇,越早顺从便越会享受到地域优待!

终元一代,全国上下达鲁花赤(地方首长)的族群结构变动不大,都是以色目人为主,蒙古人为辅,由色目取代了蒙人应担任的官职,而南北汉人皆难任。

达鲁花赤所代表的政治特性从未有过根本改变,司法不公、长期废科举加剧了社会底层汉人的悲惨和愤懑。

汉人和南人就在极端的民族压迫和地域歧视下挣扎、再挣扎,等到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振聋发聩,便揭竿而起,最终将蒙古人赶出了中原!

但到了明朝初年,民族矛盾解决了,南北方分裂则愈演愈烈。

明朝有一非常奇怪的地域歧视政策,几乎所有皇帝都严格遵守,不敢越雷池一步,洪武二十六年令江西、浙江、苏松人毋得任户部。

《正德会典》卷二《吏部一·选官》再强调,凡户部官不得用浙江、江西、苏松人。

《万历会典》卷五《吏部四·选官》接着强调,凡户部官,洪武二十六年奏准,不得用浙江、江西、苏松人。只有内阁官员兼任户部官员不在此列。

口子一开,后面也就拦不住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奇怪的规定呢,原因还是在朱元璋,虽然他起家于南方,但对南方人的印象并不好,觉得这几个地方的人精明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