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也要签字同意。
比如死者生前吃过某种凶手喂食的药物,例如镇静剂,这东西不解剖是查不出来的。
吃过镇静剂之后在掐死,死因依然是窒息性死亡。
但是镇静剂这个环节,因为家属不同意解剖,没有做,就丢失了一条重要线索。
这也许就是破案的关键。
所以,双方都要签字确认。
“结合尸僵情况来看……死亡时间大概四十八小时左右。”
孩子是两天前早上上学后失踪的,距离发现尸体的时间,不到五十个小时。
也就是说,根据王长江的判断,孩子在离开家一两个小时左右,就遇害了。
但是水泡时间是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也就是说,凶手在杀死孩子后,过了将近一天一夜的时间才抛尸。
那么具体的抛尸时间应该就是昨天晚上到今天凌晨之间。
这个判断,也佐证了现勘那边的判断,机井附近确实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现勘和尸检的检查结果呈报给秦勇后,各种信息汇聚,以秦勇的经验很容易就作出以上判断。
“老刘,还得辛苦你们一下。”
打开手机导航,放大附近的地图。
“这里是孩子家,正常情况下,孩子从这出门上学,顺着这条路,大概走两公里左右距离,到达自然屯。”
“但是自然屯的监控并没有拍到孩子。”
孩子报告失踪后,西郊派出所的民警已经把这个监控翻烂了,确定没有发现孩子的踪迹。
“也就是说,孩子失踪的地点就集中在一两千米的一段路上。”
“凶手杀人后,藏匿尸体,然后在昨天晚上到今天凌晨抛尸。”
“对这段路查一查,看看能不能做一个详细的现勘,也许能发现线索。”
秦勇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
基于目前的线索,能够确定凶手就是在这一两千米的一段路上动手。
但是不是就在这段路上杀人,还不确定。